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
(GF-2020-0216)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驻马店市驿城区板桥镇人民政府
承包人(全称): 河南同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板桥镇马冲村委八亩平安置房建设项目 的工程总承包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板桥镇马冲村委八亩平安置房建设项目 。
2. 工程地点: 驻马店市驿城区板桥镇马冲村八亩平组 。
3. 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 2504-411702-04-01-655002 。
4.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
5. 工程内容及规模: 项目占地15.404亩,总建筑面积4668.04平方米,其中安置房建筑面积4608.82平方米,户型结构为80平方米、120平方米、160平方米、200平方米四种,配套公共设施建筑面积59.22平方米;配套相关基础设施(道路、给排水管道及设施、绿化、广场等) 。
6. 工程承包范围: 板桥镇马冲村委八亩平安置房建设项目施工。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2025 年 11 月 20 日。
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 2025 年 11 月 20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6 年 5 月 19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180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 签约合同价(含税)为:
人民币(大写) 壹仟叁佰贰拾玖万捌仟陆佰捌拾肆元叁角柒分 (¥ 13298684.37 元)。
具体构成详见价格清单。其中:
(1) 设备购置费(含税):
人民币(大写) / (¥ / 元);适用税率: / %,税金为人民币(大写) / (¥ / 元);
(2) 建筑安装工程费(含税):
人民币(大写) / (¥ / 元);适用税率: / %,税金为人民币(大写) / (¥ / 元);
(3) 暂估价(含税):
人民币(大写) / (¥ / 元)。
(4) 暂列金额(含税):
人民币(大写) / (¥ / 元)。
(5) 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含税):
人民币(大写) / (¥ / 元);适用税率: / %,税金为人民币(大写) / (¥ / 元)。
2. 合同价格形式:
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予调整,但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同当事人对合同价格形式的其他约定: / 。
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蒋晓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 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如果有);
(3) 专用合同条件及《发包人要求》等附件;
(4) 通用合同条件;
(5) 承包人建议书;
(6) 价格清单;
(7) 双方约定的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双方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合同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件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 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 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等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八、订立时间
本合同于 2025 年 11 月 19 日订立。
九、订立地点
本合同在 板桥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订立。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自 双方签字并盖章后 生效。
十一、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捌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肆 份,承包人执 肆 份。
发包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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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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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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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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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24X4
地址: 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板桥镇街
邮政编码: 463000
法定代表人: 付豪
委托代理人:
电话: 151****3676
传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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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4REXU
地址: 驻马店市驿城区交通路与翡翠街交叉口西南角36号
邮政编码: 463000
法定代表人: 张嘉凯
委托代理人:
电话: 176****5667
传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天中支行
账号: 411703*****0098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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