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段编号 | 名称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控制价 |
| 一 | 2026年菏泽生物医药职业学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1、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链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链接])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中国政府采购网([链接])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备注:根据财库(2020)46号文、鲁财采(2021)7号文规定,本次采购活动仅面向于中小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做无效报价处理。 注:根据“关于实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菏财采[2022]9 号)”要求,各供应商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资格信用承诺。 | 87.00万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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