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港口湾水库春夏季藻类藻华原因溯源分析及对策建议》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XCS-CG-CS-2025098
二、项目名称:《宁国市港口湾水库春夏季藻类藻华原因溯源分析及对策建议》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供应商地址:北京朝阳区洼里乡大羊坊8号
成交金额:570000.00元
评审报价:570000.00元
评审总得分:87.81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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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宁国市港口湾水库春夏季藻类藻华原因溯源分析及对策建议》报告编制服务采购
服务范围:开展主要入库河(沟)水质调查、流域溯源排查、水库水质调查、水库浮游植物调查、藻华原因分析及对策建议,且提交《宁国市港口湾水库春夏季藻类藻华原因溯源分析及对策建议》报告、水库浮游植物名录和藻华优势种定量数据等成果等。
1、主要入库河(沟)水质调查
在不同水文期(丰水期、平水期和枯水期)及硅藻水华爆发前期,按照《湖泊生态安全调查与评估技术指南》(环办[2014]111号)对16条主要入库河流(沟)进行调查,分析入库河(沟)水质现状,同时开展方塘河等较大入库河沟沿程及其支流水质调查,分析流域来水对藻华的影响。
2、流域溯源排查
以入库河(沟)为主线,开展硅元素及其他污染物的溯源排查。主要调查湖汊及入库河流水产养殖情况、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情况、流域城镇污水排放情况、旅游区情况、流域工矿企业情况等。分析流域主要污染来源。
3、水库水质调查
港口湾水库春夏季藻华暴发前期、中期、后期,分别在水库上游区、库心、水源地保护区、大坝前开展水质调查,同时开展水库中垂向水质分布特征调查。
4、水库浮游植物调查
在港口湾水库春夏季藻华暴发前、中、后期,分别在水库上游区、库心、水源地保护区、大坝前开展浮游植物调查,开展水库中浮游植物垂向分布特征调查。同时,在藻华暴发期进行加密采样。
5、水库水体中锰含量及水库沉积物中污染物空间分布调查
开展港口湾水库及主要入库河流水中锰含量的调查,研究水库水体中锰含量空间分布及不同季节分布的变化情况。开展港口湾水库库区沉积物的调查,监测沉积物中的总氮、总磷及有机质含量,掌握水库表层沉积物中氮磷等污染物分布的重点区域及受污染程度。
6、藻华原因分析及对策建议
根据调查结果,参考港口湾水库日常监测数据及水文气象数据等,综合分析港口湾水库藻华暴发的主要原因及关键影响因子,提出对策建议。
服务要求:1、要摸清不同水文期和硅藻水华爆发前期、中期和后期水库水质、硅元素、浮游植物等指标浓度空间及垂向分布规律变化,突出影响硅藻水华爆发的关键因子及爆发机制,摸清流域内导致藻华爆发的关键污染来源及人类活动。
2、跟踪不同季节水库水体中锰含量的垂向分布特征,分析其锰含量变化的原因,提出锰含量超标对水源地供水影响的防控措施建议。
3、依据库区底泥氮、磷、有机质等污染物含量空间分布调查结果,掌握污染底泥的重点分布区域。
4、要结合港口湾水库流域主要生态环境问题及特点,区分轻重缓急,春夏季藻华防控对策建议要近远期结合、合理可行。
5、所提对策建议需具有针对性,能够为下一步港口湾水库水环境综合治理及硅藻水华防控方案的编制提供有效的支撑。
服务时间:365日历天。
服务标准:开展的工作内容和提交的研究成果,应符合国家、行业的相关规范及甲方的相关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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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名单:姚舒春、方冬根、王学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
2、金额:0.86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宣城市生态环境局、宁国华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宣城市鳌峰中路6号、宁国市宁国大道九龙湾一号1008、2008号,联系电话:0563-4017082、0563-4173999。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宣城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宣城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宣城市鳌峰中路6号
联系方式:周工,0563-40170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国华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国市宁国大道九龙湾一号1008、2008号
联系方式:付工,0563-4173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付工
电话:0563-4017082、0563-4173999
十、附件
1、采购文件采购文件.pdf
2、主要标的信息主要标的信息.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