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山县紫溪乡农村灌溉水渠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铅山县紫溪乡农村灌溉水渠建设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铅山县紫溪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施工标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铅山县紫溪乡柏畈村、汪源村、红星村、铺前村、排山村、文山村。
2. 规模:建设项目总投资为323.01 万元,本次招标金额2797567.85元 。
3 .计划工期:3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6 年01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04 月15日(开工日期具体以监理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4.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施工标。
5.招标内容:详见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及以上等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 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提供开标前连续六个月五险一金缴费(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变更不足 6 个月的,以证书中变更时间为准)的证明材料。(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
(6)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放置于正本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供者作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如所涉及的证书、证件实行电子政策的,投标单位提供“可识别 ”二维码的彩色件,视同原件;
(7)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由授权委托人(须由注册建造师担任)参加招投标活动,并出具委托代理人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原件、本项目开标前连续六个月五险一金缴费(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变更不足 6 个月的,以证书中变更时间为准)的证明材料和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8)投标单位注册建造师应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有关要求(一级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单位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5 人;二级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单位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8 人;三级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单位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8 人)。核查拟定中标候选人投标资质的相应专业注册建造师数量是否满足企业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投标资质等级高于招标文件设定要求的,按照投标人投标资质等级核查相应专业注册建造师数量,以住建部与省住建厅关于资质管理的最新文件为准)。注册建造师不满足要求的,予以否决。投标人在制作标书时应提供“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江西住建云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造师的有关截图及查询网址,未提供或提供数量不足的,予以否决。并按照得分高低依次递补,直至选出招标文件确定数量的中标候选人 ;
(9)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10)外埠来赣施工单位根据《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 号)要求办理企业进赣信息管理系统登记(评审依据: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企业备案成功的网页截图包括人员备案,截图数量不限且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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