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绿色食品产业园(二期)(项目名称)已由淮安市清江浦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清政务办备〔2025〕79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单位为淮安大成港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绿色食品产业园(二期)二标段(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建设地点:淮安市清江浦区黄码港来凤路东侧、韩侯大道南侧。
2.1.2建设规模:绿色食品产业园(二期)二标段项目包含1#生产车间(3F)、4#生产车间(3F)、7#生产车间(3F) 、8#生产车间(3F)。总面积:47213.9平方米,其中1#生产车间总建筑面积12789.96平方米、4#生产车间总建筑面积12789.96平方米、7#生产车间总建筑面积13161.38平方米,8#生产车间总建筑面积8472.6平方米。具体实施范围和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上要求。中标人负责完成红线范围内的EPC工程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
2.1.3合同估算价:约12753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33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天,以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施工工期300天,具体以开工报告为准。
2.1.5 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
(2)采购质量标准:满足和符合招标文件、总承包合同约定,并符合相关验收规范要求;
(3)施工要求的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
绿色食品产业园(二期)二标段项目包含1#生产车间(3F)、4#生产车间(3F)、7#生产车间(3F) 、8#生产车间(3F)。总面积:47213.9平方米,其中1#生产车间总建筑面积12789.96平方米、4#生产车间总建筑面积12789.96平方米、7#生产车间总建筑面积13161.38平方米,8#生产车间总建筑面积8472.6平方米。具体实施范围和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上要求。中标人负责完成红线范围内的EPC工程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
(1)设计: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各类专项设计、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交通影响评价等设计单位需完成的服务,以及各阶段报批后修改部分设计和施工过程中招标人提出的变更设计等工作内容。施工期间与现场的配合服务(包括企业入驻的配合服务)、后续设计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图编制配合等。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基坑支护、建筑、结构、安装、给排水、电气、暖通、弱电智能化、泛光照明、消防、燃气、室外附属配套工程(厂区场地及道路工程、绿化、综合管线工程、围墙及厂区大门、充电桩)、标识标牌等有关本项目的全部建筑设计和相关专业深化设计工作以及其他与本项目密切相关、必不可少的系统、专业和其他特殊工程涉及本项目所有的专项设计、相关的深化设计(包含上述所有设计及深化设计的评审费、图审费及专家费)、设计任务书中涉及的其他内容等项目相关的全部设计工作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协助招标人完成所有报批手续。(招标人有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2)采购:主要项目建安工程材料、设备(含供配电、消防、智能化设备等,下同)及工器具的采购、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等。根据招标人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材料、设备及工器具清单,完成本项目所有材料、设备及工器具的采购及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建设所需要的一切与项目相关的所有材料、设备及工器具购置等采购(含供货、运输、装卸、保管、安装、运行及试运行、相关各类技术培训服务、质保期的维修管养等全部内容),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产品;
(3)施工:施工内容包含红线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经审核通过后的全部施工图内容的施工及保修,项目红线范围内土石方工程、桩基工程、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建筑、结构、装修、门窗(外立面门窗、防火门及防火卷帘等)、栏杆、电力工程(含验收)、给排水系统、弱电(通讯、智能化)系统及预留通道、消防系统、通风空调系统、暖通系统、燃气、防雷(含检测)、电梯(根据厂家需求进行二次深化设计)、行车、室外附属配套(开闭所及配电室、景观铺装、绿化种植、绿化浇灌、围墙、大门、道路、雨污水管网等)、亮化照明(路灯、景观、楼宇等)、通信、标识标线、停车系统(含环交通设施及划线)、施工过程的专项方案(如基坑方案等需专家论证专项措施等)、临时设施、红线范围内接驳本项目招标范围内水表、电力、通讯线路接入口及现有市政道路、市政管网,并协助发包人办理本项目正式用水、用电、通讯、道路等与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相关手续,并确保其有效运行;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预算; 配合招标人完成办理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工程交付使用、工程保修、发包人要求等资料所涵盖的所有内容。
具体实施范围和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上要求。中标人负责完成红线范围内的EPC工程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具备下列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设计资质之一: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以下条件之一:①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②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③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④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⑤建筑专业高级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总承包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总承包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注:如投标人使用一级建造师作为本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其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
3.3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
备注: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单位正式员工,施工负责人必须是施工单位正式员工,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设计单位正式员工。
3.4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5投标人拟投标的企业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投标人拟投标的企业资质达标而其它资质核查结果不达标,不影响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须满足以下规定:采用联合体投标的,由建筑施工企业和设计单位组成不超2家的联合体申请人参与投标,本项目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8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9施工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10委托代理人(若为联合体的,委托人必须是牵头单位人员)、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投标时委托代理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提供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5年9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3.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在评标当日,评标专家委员会应当通过“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淮安”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12月8日17时00分至2026年1月12日17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初步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1.1 形式性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施工企业)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投标函加盖投标人的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暗标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1.1.2 资格评审标准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诚信库链接获取企业营业执照原件的扫描件(如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的营业执照)。投标截止时间前由牵头人使用其他联合体成员的CA锁,同步诚信库分别挑选所需提供的资料。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须提供)。提供诚信库链接获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的扫描件,同时上传到投标文件。 资质等级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具备下列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设计资质之一: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提供诚信库链接获取相关注册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同时上传到投标文件。如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成员的资质证书。投标截止时间前由牵头人使用其他联合体成员的CA锁,同步诚信库分别挑选所需提供的资料。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右侧条件之一: ①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②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③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④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⑤建筑专业高级职称; 注:如投标人使用一级建造师作为本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其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 投标人须填写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简历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提供诚信库链接获取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的彩色扫描件,同时上传到投标文件。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 设计负责人须提供诚信库链接获取相关注册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同时上传到投标文件。 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设计单位正式员工。 备注: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单位正式员工,施工负责人必须是施工单位正式员工,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设计单位正式员工。 按要求如实提供承诺书并上传于电子投标文件中(注:各投标人不得随意修改承诺内容,应认真填写,并且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如投标人自行修改本承诺书内容,皆视为未提供此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 我方在 (标段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投标过程中,做如下承诺: 1.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2.我公司在本工程的投标活动中没有挂靠资质行为,中标以后也绝不转包,违法分包。 3.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我单位没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我方拟派往本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经理 (总承包项目经理姓名)符合下述要求: ①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②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总承包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总承包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③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我方在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证书及证明材料,不存在弄虚作假。若因我公司提供的证书及证明材料为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我公司承担,并自愿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罚。 7.我方在本工程投标过程中,绝不参与任何恶意投诉,如确因相关单位、人员的行为侵犯了我方的合法利益,我方郑重承诺: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将在我方投诉书上签名,并加盖我方单位公章。 8.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并自愿接受相关部门作出的任何处罚。 9.我方在此声明:任何未经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且加盖我方单位公章的投诉材料均非由我方发出,且属弄虚作假行为,我方将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以上承诺书由投标人的牵头人提供。 投标人拟投标的企业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投标人拟投标的企业资质达标而其它资质核查结果不达标,不影响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 “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联合体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联合体投标须满足以下规定: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须满足以下规定:采用联合体投标的,由建筑施工企业和设计单位组成不超2家的联合体申请人参与投标,本项目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委托代理人(若为联合体的,委托人必须是牵头单位人员)、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投标时委托代理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提供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5年9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提供诚信库链接获取委托代理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只需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信用要求 在评标当日,评标专家委员会应当通过“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淮安”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符合即可。 1.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无评标办法第3.2.6条所列情形
7. 评标方法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2.1 | 工程总承包报价 | 93.5分 | ||
1.2.2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 4分 | ||
1.2.3 | 项目管理机构 | 2分 | ||
1.2.4 | 业绩 | 0.5分 | ||
2.3.2 | 评标方式、评审因素、评审顺序 | 1、评标方式 评标委员会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全省国有资金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中推进“评定分离”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苏建规字〔2025〕4 号文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按照评标结果的优劣顺序推荐不排序的7名中标候选人。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当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但不少于3名时,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少于3名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 2、评审因素: ☑项目管理机构、业绩 ☑工程总承包报价得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3、评审顺序:项目管理机构+业绩、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工程总承包报价得分。 | ||
2.3.3 | 入围下一评审阶段的方法 | ☑优选法:□优选比例%;☑ 优选数量7名 □劣汰法:□淘汰比例%;□淘汰数量名 评审顺序1:先开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项目管理机构、业绩和资格审查资料部分,对以上部分进行评审。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中,只有以上得分汇总排在前8名的(排序第8位存在两个及以上得分并列相同的,以项目管理机构+业绩得分高的优先进入下一步评标),才能进入下一步评标;有效投标人不足8名的,全部进入下一步评标。 评审顺序2:根据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项目管理机构、业绩、工程总承包报价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推荐排序前7名的投标人成为定标候选人。若有与第7名得分相同的,选取项目管理机构+业绩得分高的进入定标环节;若项目管理机构+业绩得分也相同的,选取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高的进入定标环节;若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仍相同的,选取有效投标报价低的进入定标环节。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少于 7 家 (不含 7 家),多于 3 家(含 3 家)时,则全部进入定标环节。 | ||
2.5.2 | 竞争性判断 | 授权评标委员会作出竞争性判断:☑是□否 竞争性判断方式: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少于7家(不含7家)时,全部入围; 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少于3家时,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则全部进入定标环节,竞争性判断的方式为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是否可行,报价是否具有竞争性。 | ||
评分标准 |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工程总承包报价:93.5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4分 项目管理机构:2分 业绩:0.5分 | |||
序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
1 |
工程总承包报价
|
报价评审(93.5分) |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 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B,参数设置如下: 方法一:K值取值范围: 95%、96%、97%、98%,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二:K1值取值范围:95%、96%、97%、98%,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Q1值取值范围: 65%、70%、75%、80%、85%,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K2取值为:95%; 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5分,每高1%扣1.0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2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4分) | 1.总体概述(0.5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
2.设计管理方案(1分) | 1.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 2.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 3.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 4.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 5.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投资控制措施。 | |||
3.采购管理方案(0.5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
4.施工平面布置规划(0.5分) |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 |||
5.施工的重点难点(0.5分) |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 |||
6.施工资源投入计划(0.5分) |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 |||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0.5分) |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 |||
注:1.技术标各评分因素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技术标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分因素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分因素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分因素满分的70%。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正文部分)不超过100页,每超过1页扣0.1分,最多扣1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编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规定的暗标要求。 | ||||
3 | 项目管理机构(2分) | 1、设计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证书得0.1分,具有建筑专业正高级职称得0.2分。本评分项满分0.3分。 2、设计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得0.1分,省级及以上设计大师荣誉证书的得0.2分;本评分项满分0.3分。 3、本项目配备的其他项目设计组成员(除设计负责人和设计技术负责人):同时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和风景园林专业(风景园林专业提供风景园林专业高级职称证书)的得0.2分;上述专业人员同时具有对应专业副高级职称的加0.4分;上述专业人员同时具有对应专业正高级职称的加1.2分。本评分项满分1.4分,以上人员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 注:1.以上人员每专业限评1人,均不得兼任,否则该评分项人员只计一次已有证书最高得分。提供上述人员的参与评分的原件扫描件上传到投标文件中。 2.以上人员须是投标人本单位在职职工,并提供2025年06月(含)以来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只需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研究员级、教授级职称证书等同与正高级职称证书。若职称有专业要求但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的,须提供职称评审表予以证明专业。 4、上述相关对应专业:注册证书专业以注册专业为准;职称证书专业以职称证书专业为准,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的,以职称评审表专业为准。注册专业是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国家注册城乡规划师、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国家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职称专业分别指建筑、结构、城乡规划师、给水排水、暖通空调、电气、工程造价、岩土工程师、风景园林专业。 以上涉及到的所有资料须提供诚信库链接获取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同时上传到投标文件。 | ||
4 | 业绩 |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0.5分) 投标人类似业绩:2020年12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76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大于2.8万平方米的房建工程总承包业绩的得0.5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说明: (1)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工程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三种资料缺一不可。金额以证明材料载明的为准,金额不一致的,以金额小的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载明的为准,若不体现面积数据,可提供业主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2)如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业绩必须由牵头单位提供。 (3)投标人类似业绩以联合体方式承担的,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记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记取。 以上涉及到的所有资料须提供诚信库链接获取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同时上传到投标文件。 |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其他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大成港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市清江浦区黄码镇原中心小学
联系人:刘工,0517-83882009
招标代理机构:淮安江益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市淮阴区中业慧谷B27-2
联 系 人:葛工,0517-84933011
2025年12月8日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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