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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县经开区、高新区排水防涝工程勘察设计服务

连云港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9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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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县经开区、高新区排水防涝工程勘察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7222410090001009001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东海县经开区、高新区排水防涝工程勘察设计服务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连云港港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东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委托,现对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海县经开区、高新区排水防涝工程勘察设计服务

2.2项目地点:东海县经开区、高新区

2.3建设规模:对经开区、高新区排水管网改造约35.34千米(管径DN250-DN1000),配套建设提升泵站2座,改造检查井约400个,改造河道1.6千米以及路面恢复等。

2.4招标勘察设计服务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建设单位要求进行的有关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 晶都路(晶都桥—浦西路)、湖东路-神州路、振兴路-湖东路、牛桃路-污水处理厂、G311-石湖工业园;昌平路-湖东路、华夏路(麒麟大道-铁路沟以北)、卫星河改造等排水防涝工程的地质勘察、工程测量、方案设计(含估算、方案优化)、初步设计(含概算、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包含各专业设计)、招标配合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咨询、变更、中间及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服务,法律、法规、规范规定的要求应由设计单位承担的一切任务。

2.5勘察设计服务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工作,服务期限贯穿整个项目实施完成。

2.6最高投标限价:550000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7质量标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国家现行规范规定进行设计,设计成果须通过招标人及审查机构审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3.2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3.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 并在暂停期内的;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6本次招标对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必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项目负责人2025年3月至2025年8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如是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等证明材料。

3.7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

3.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13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2)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3)项目负责人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

(4)投标人必须按资格审查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招标人将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和其提供的资料逐一核实。如发现不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等,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5)本工程执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规定。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9月5至2025年9月12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5.3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如有疑问请咨询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工作人员:黄工:15896100880朱工:15161373079张工:18505182641

6.投标截止时间

6.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9日09时00分。

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6.2逾期上传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得分、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他情形应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排序。

评分标准如下: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10

项目组人员配备:15

类似业绩:12

设计方案:63

投标报价(10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方法四

1.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

Q2=1-Q1,Q1 的取值范围:10%,15%,20%,25%,30%;Q1值由招标人代表人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说明:1、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2.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用插入法计算。

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评标基准价结果不重新确定。

商务部分(27分)

项目组人员配备(15分)

项目负责人(3分)

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得3分,本项最多得3分。

项目组成员(12分)

1.给水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得1分,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3分。

2.道路专业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得1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3分。

3.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得1分,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3分。

4.造价专业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得1分,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3分。

注:(1)专业认定以注册证书所载为准。投标人须将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上传于投标文件中。

(2)以上各专业人员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社保缴纳凭证(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缴纳时间为2025年3月—2025年8月(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3)项目负责人与项目组成员不得兼任,项目组成员之间也不得相互兼任,如出现兼任,同一人不重复计分。

类似业绩

(12分)

1.企业业绩:

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排水工程)新建或改造设计项目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本项最高得6分。

2.项目负责人业绩:

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排水工程)新建或改造设计项目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3分,本项最高得6分。

注:

(1)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重复计取;

(2)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业绩不予认可;

(3)业绩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的设计合同为准,投标人须将设计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上传于投标文件中。设计合同必须能清晰地表明业绩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投资金额、设计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技术部分:63分

设计方案

(63分)

设计说明书(8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

2.简述各专业工程的设计特点。

3.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4.项目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满分8分,未见阐述不得分)

技术方案(8分)

1.总体布置(总平面设计)。

2.设计原则。

3.设计依据。

4.各专项工程设计方案。

(满分8分,未见阐述不得分)

设计深度(8分)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满分8分,未见阐述不得分)

绿色设计及新技术应用(8分)

1.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理念与措施。

2.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标准。

3.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

(满分8分,未见阐述不得分)

造价控制措施

(8分)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资料, 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及投标人自身实力, 在满足设计规范基础上采取降低工程成本的措施。

(满分8分,未见阐述不得分)

项目策划及设计组织服务

(8分)

设计组织服务措施总体概述,考虑本项目建设的现状进行策划,满足使用方各阶段的需求,做到经济性合理性。

(满分8分,未见阐述不得分)

进度计划

(8分)

承诺的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总体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计划是否合理可行、保证措施是否可靠,对可能出现的进度偏差是否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

(满分8分,未见阐述不得分)

后续服务保证措施

(7分)

承诺后续服务满足招标人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过程的交底、中间及竣工验收、变更、技术指导、咨询及后续配合服务等。服务内容合理可行、保证措施可靠,对于后续期间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有应对措施。

(满分7分,未见阐述不得分)

注:商务及技术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评委评分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特别提醒:本项目技术标采用暗标制,技术标暗标编制说明:

(1)设计技术部分方案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按章节目录分段上传,正文使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大小标题所用文字采用“宋体”三号“加粗”字(黑色)。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段落行间距为单倍行间距。

(2)设计技术部分方案内容、文字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志等。

8.其他注意事项:

8.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8.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8.3电子标书制作: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及广联达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录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朱家旺

18905137238

张海南

18505182641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CA 名称:CFCA

孙丽丽

耿立珍

公司客服

18005133017(微信同号)

17751872787(微信同号)

4001662366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CA 名称:国信CA

周梦雪

魏飞

客服电话

15298603303

18261319191

4000251010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10.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东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东海县晶都大道与幸福北路交汇处

联 系 人: 赵瑶、李源源

电话: 15151295878、13961301288

(2)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港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东海县北辰路浅水湾美墅南门往西100米

联 系 人:李彩

电话:15051150549

10. 异议书接收联系人:李彩,电话:15051150549

11. 投诉书接收联系人:东海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518-80301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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