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资信业绩部分:23.00 分 设计方案部分:65.00 分 投标报价:10.00 分 其他评分因素:2.00 分 |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方法二(须填写最高投标限价):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 A,最高投标限价为 B,则: 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Q1 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计算算术平均值 A 时, 5≤有效投标文件<7 家 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 2.2.4(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 企业业绩(0~4.00) | 投标人自2021年9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3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工业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有一个得4分,满分4分。(提供设计合同,时间、建筑面积均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资格审查业绩、评分企业业绩、评分项目负责人业绩均不可兼得:相关证明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项目负责人业绩(0~4.00) | 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9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3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工业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有一个得4分,满分4分。(提供设计合同,时间、建筑面积均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资格审查业绩、评分企业业绩、评分项目负责人业绩均不可兼得;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是在本次投标单位承接的,否则不得分。相关证明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 项目负责人(0~2.00) |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25分。满分2分。(提供相关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 建筑专业人员1名(0~2.00) |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满分2分。(提供相关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 结构专业人员1名(0~2.00) | 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满分2分。(提供相关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 给排水专业人员1名(0~2.00) | 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满分2分。(提供相关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 暖通专业人员1名(0~2.00) | 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满分2分。(提供相关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 电气专业人员1名(0~2.00) | 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满分2分。(提供相关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 造价专业人员1名(0~2.00) | 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满分2分。(提供相关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 装饰专业人员1名(0~1.00) | 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满分1分。(提供相关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 |||
| 2.2.4(2) | 设计方案 | 项目认知(0~6.00) | 对本项目周边自然条件、现状基本情况、规划概况、空间环境等方面认识的程度。(优=6.00;良=5.50;中=5.00;差=4.50;无=0) |
| 总体设计思路(0~10.00) | 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规划方案设计理念新颖、合理,根据项目实际特点,科学应用技术标准,提出对于现存主要问题的分析及应对之策。(优=10.00;良=9.50;中=9.00;差=8.50;无=0) | ||
| 建筑功能(0~6.00) | 项目功能要求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功能分区合理,流线顺畅,空间营造富有新意,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优=6.00;良=5.50;中=5.00;差=4.50;无=0) | ||
| 各专业方案及设计深度(0~10.00) | 各专业方案设计合理可行、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具备科学性、合理性、完整性、可实施性。设计方案对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智能化、海绵城市等专项设计关键技术问题有深入的图形和文字表达,方案完整、经济、安全、切实可行,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优=10.00;良=9.50;中=9.00;差=8.50;无=0) | ||
| 绿色建筑设计(0~6.00) | 结合项目特点,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低碳节能)新技术,提出切实可行的绿色、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优=6.00;良=5.50;中=5.00;差=4.50;无=0) | ||
| 进度计划(0~6.00) | 承诺的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总体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计划是否合理可行、保证措施是否可靠对可能出现的进度偏差是否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优=6.00;良=5.50;中=5.00;差=4.50;无=0) | ||
| 工作规划描述(0~6.00) | 提出方案设计工作实施的具体规划,具有科学性、可行性。(优=6.00;良=5.50;中=5.00;差=4.50;无=0) | ||
| 履约能力及质量保证(0~10.00) | 提出方案设计工作实施的履约能力以及方案设计的质量保障措施,具有严谨性、可行性。(优=10.00;良=9.50;中=9.00;差=8.50;无=0) | ||
| 成本控制(0~5.00) | 工程成本控制(包含对建筑设计方案的项目建设费用经济分析)合理、可控。(优=5.00;良=4.50;中=4.00;差=3.50;无=0) | ||
汇总规则:评委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 |||
是否设置篇幅扣分: 是 设计方案总篇幅要求:不超过700页,每超过1页的,扣0.01分,最多扣10分。 | |||
|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0.1分,每低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 2.2.4(4)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奖项(0~2.00) | 投标人自2021年9月1日(含)以来承担的建筑工程设计项目获得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工程设计奖项,市级的得0.5分,省级的得1分,国家级的得2分,满分2分。(限评1个获奖证书,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仅按最高奖项计算。提供设计合同、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时间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为准,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本奖项不包括专项设计奖项,如结构专项、绿色专项、装修专项、BIM专项、机电专项等。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为准。)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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