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源县白石山供水厂项目-水源地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涞源县白石山供水厂项目-水源地工程总承包已由涞源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涞发改批字【2025】7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涞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专项债券和上级资金安排,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涞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7046.68万元;建设规模:供水井34眼及其配套设施(含取水泵房、取水井连接支管、电气自控设备等),建设地点:涞源县城西侧 。
2.2招标范围:
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要求,完成本项目水源地水文地质勘察、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最终交付。包括项目水文地质勘察、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建安施工内容,达到满足使用功能,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
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6756.85万元。2.3计划工期:18个月
。2.4质量标准:勘察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达到国家现行勘察设计规范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综合审查、验收。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资质(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2)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以及上资质;(3)施工资质: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4、自2020年7月1日以来承接过水源地或供水井工程或市政给排水管网工程的勘察(调查)、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3.1.2其他要求: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不少于1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年/月/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须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银行基本账户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2)信誉要求:投标人在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http://zxgk.court.gov.cn/)全国范围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黑名单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附查询截图,以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核实为准);(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须对以上内容做出承诺 。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拟派项目经理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相类似业绩指水源地或供水井工程或市政给排水管网工程的勘察(调查)、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3、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水文地质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勘察负责人须由承担勘察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4、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5、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6、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4 个;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7-10 00:00至2025-07-16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www.jizhaobiao.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8-07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www.jizhaobiao.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远程异地分散评标。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向
涞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河北森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提出,联系人: 于长海/王丹娇 ,联系电话:
0312-7319935/0312-5951163 。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名称:
涞源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电话:
0312-7321199
电子邮箱:
lyfgj2020@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是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涞源县白石山供水厂项目-水源地工程总承包 | 投标人/供应商 | 3880 |
13.联系方式招标人: | 涞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森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涞源县开源路18号 | 地址: | 保定市莲池区凤栖街588号炫彩商务办公楼1单元2204室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于长海 | 联系人: | 张江涛、王丹娇 |
电话: | 0312-7319935 | 电话: | 0312-5951163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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