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Z130731260077 项目名称: 涿鹿县县直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26-2028年度零星租用新能源车辆服务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841888.00 最高限价: 841888.00 采购需求: 为保障县直机关公务出行需要,涿鹿县县直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26-2028年度零星租用新能源车辆服务,在服务期限内采购人根据需要向中标人租用公车,最终以实际租车天数据实结算。#detail#null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100%。 null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10月09日至 2026年10月15日, 09:00-12:00-12: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链接]) 方式: 其它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10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链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10月30日09点00分 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链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依据《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采〔2023〕14号)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施评审专家“盲抽”;采购项目“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2)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3)按照《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的规定,依据照采购人与代理机构签订的代理协议的约定由中标供应商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中标价收费:(服务)100万元以下按中标价的1.5%支付。(4)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 号)文件执行。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5)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不执行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6)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采购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和证明材料原件。 (7)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市场主体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和投标软件;具体操作如下:访问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市场主体登录后选择“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进入系统后选择左侧“业务管理”菜单下的“交易文件河北省政府采购“双盲”评审项目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下载”,找到对应项目获取交易文件。未完成注册的供应商,请访问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注册登记并验证通过后,按照上述方式获取文件,技术支持电话 0512-58188537、0313-7680600。 (8)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请及时关注网站本项目的撤销、变更等公告。 (9)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10)本项目支持使用“政采贷”,即各潜在供应商如需低息、无抵押、无担保银行贷款。(11)本项目为远程异地评标项目。(1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涿鹿县县直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址: 涿鹿县涿鹿镇轩辕西路 联系方式: 马占荣 0313-65206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张家口浩海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北省 张家口市 涿鹿县涿鹿镇合符大街西侧118号 联系方式: 高虹 0313-65221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高虹 电 话: 0313-6522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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