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丰县人民医院检验外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
南丰县人民医院检验外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11月17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ZX-202505068
项目名称:南丰县人民医院检验外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650198.62 元
最高限价:1977569.52 元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抚丰购2025F000083627 | 单位其他资金 | 1 | 批次 | 5650198.62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从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算,服务期 36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4.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接本项目服务的企业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27日 00:00 至 2025年11月03日 23:3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
方式:网上确认和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11月17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南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投标人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 注册并办理江西省 CA 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要求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指南-投标单位”(网址:https://***/)。潜在投标人未使用本单位 CA 数字证书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视为未获取招标文件,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不需要到现场参加开标会,现场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签到、递交原件、现场解锁、纸质保函等)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现场签到环节改为网上签到,投标人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线上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未按时网上签到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1)投标人登录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EF%BC%8C%E5%9C%A8%E9%A6%96%E9%A1%B5%E7%82%B9%E5%87%BB%E2%80%9C%E4%B8%8D%E8%A7%81%E9%9D%A2%E6%93%8D%E4%BD%9C%E6%89%8B%E5%86%8C%E2%80%9D%E4%BB%94%E7%BB%86%E9%98%85%E8%AF%BB%E2%80%9C%E6%8A%9A%E5%B7%9E%E5%B8%82%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4%B8%8D%E8%A7%81%E9%9D%A2%E5%BC%80%E6%A0%87%E7%B3%BB%E7%BB%9F%E5%BB%BA%E8%AE%BE%E9%A1%B9%E7%9B%AE%E6%93%8D%E4%BD%9C%E6%89%8B%E5%86%8C%EF%BC%88%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F%BC%89%E2%80%94%E2%80%94%E6%8A%95%E6%A0%87%E4%BA%BA%E6%93%8D%E4%BD%9C%E6%89%8B%E5%86%8C%E2%80%9D%EF%BC%8C%E5%A6%82%E6%9C%89%E7%96%91%E9%97%AE%E8%AF%B7%E8%81%94%E7%B3%BB%E6%8B%9B%E6%A0%87%E4%BB%A3%E7%90%86%E6%9C%BA%E6%9E%84%E3%80%82 (2)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委托人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且应当熟练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 (3)投标文件解密时间设置为 20 分钟,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委托人在主持人设置的投标人解密时长内完成在线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作废标处理;3.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及其代表之外的其他人员观摩开标活动。 (1)观摩人数:为保证政府采购交易现场秩序,本项目允许观摩人数为 3 人; (2)预约方式:对有观摩意愿的人员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将身份信息、联系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251996753@qq.com),进行预约登记; (3)人员确定:采购代理机构按收到电子邮件先后顺序确定观摩人员,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观摩通知书》; (4)观摩纪律:观摩人员在开标前 10 分钟到达开标现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与预约信息核验后进入观摩席。要求观摩人员在开标期间保持安静,遵守开标纪律,不得提出质疑或进行评论,违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场所管理制度的观摩人员,将被要求离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列入现场观摩开标黑名单,不再允许观摩抚州市范围内的政府采购项目开标;情节严重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戒毒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不适用者除外)。5.网上投诉渠道信息:一、现场递交和纸质邮寄投诉书(地址:江西省抚州市南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交通路80号),联系电话:0794-3209990,邮编:344500);二、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投诉(网址:https://***/web/%EF%BC%89%EF%BC%9B%E4%B8%89%E3%80%81%E9%80%9A%E8%BF%87%E7%94%B5%E5%AD%90%E9%82%AE%E7%AE%B1%E5%8F%91%E9%80%81%E6%8A%95%E8%AF%89%E4%B9%A6%EF%BC%88%E7%94%B5%E5%AD%90%E9%82%AE%E7%AE%B1%EF%BC%9Anfxzfcgb@163.com%EF%BC%89%E3%80%82%3C/p%3E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西省南丰县人民医院
地址:江西省抚州市南丰县交通路99号
联系方式:139704324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省江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凤凰中大道929号吉成大厦19a
联系方式:0791-861236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殿臣、刘文、林琳、张祖柳
电话:135760669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