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2026年辽宁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试验室管理系统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采购人为辽宁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代理机构为沈阳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采购,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为提升公司试验室的信息化与智能化水平,适应行业监管新规,契合公司战略发展布局,提升试验室综合管理水平与核心竞争力,保障公司全领域检测业务高质量发展,通过采购专业化试验室管理系统,以智能化手段规范管理流程、强化过程管控,助力试验室管理提质增效。
2.2 采购范围
2.2.1.采购内容
2026年辽宁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试验室管理系统采购项目。本项目采购的系统应为已经运用到市场,并经过市场检验,成熟度较高的试验室管理信息系统。系统需要结合采购人的实际业务流程与场景,进行适应性的配置,能够实现快速布署、上线运行的要求。
2.3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2.4服务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安装部署,免费试运行1年。
2.5服务地点
辽宁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3. 供应商资格要求(一、二标段)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
3.1.1.1供应商必须是独立法人机构,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
3.1.2业绩要求:
标段1:供应商近5年(指2021年10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1项公路信息化系统开发项目。
标段2:供应商近5年(指2021年10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1项环境信息化系统开发项目。
3.1.3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1名,团队成员不少于2名(不含项目负责人)。
3.1.4信誉要求: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询比:
(1)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被责令停业的,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链接])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链接])(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链接])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供应商(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成员)或其法定代表人及拟委任的项目主要人员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
(7)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2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供应商。
3.3 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2个标段响应,每个供应商允许成交1个标段。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的软件运维单位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响应单位的电子招采平台注册人员不得与参与同一标段响应的其他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3.5 其他
满足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2.12的规定。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相同型号且通过资格审查形式与响应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标段响应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以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同型号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的评审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同型号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响应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响应,指联合体所有成员),请在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网址:[链接])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10月17日00时00分至2026年10月19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按标段分别下载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采购(采购)文件下载指南),采购文件下载不收取任何费用。
未按规定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拒收其响应文件。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应为加密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27日09时00分。
5.2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明确所响应标段,按所响应标段分别递交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需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注:供应商上传所响应标段的响应文件,应在采购文件下载期间下载对应标段采购文件,否则所响应标段响应文件将无法上传。)联合体响应的,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所响应标段的响应文件。
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予以拒收。
5.3 响应文件应通过“辽宁交投投标编制客户端”完成编制。编制工具及操作流程详见门户(“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工具下载/操作手册)。
5.4 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响应文件等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5 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保证网络畅通,参与响应活动,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
6. 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和方法详见采购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链接])、《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链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链接])上发布。
8. 监督部门
辽宁省交投集团招标采购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24-66190776
辽宁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部 联系电话:024-82706566
9.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辽宁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文萃路81号
联 系 人: 王曦光
电 话:024-23412769
采购代理机构:沈阳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23-1号沈阳地铁大厦25层
邮政编码:110006
联 系 人:康孟、孙鹏
电 话:024-89825376、89825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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