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四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中心就十四局电气化公司西安东站项目、鄂上铁路项目(预付费系统、沼气处理装置、检漏管沟、化粪池、软封堵、应急防汛物资)等物资组织询价采购,诚邀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及询价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西安东站XDZSG-3标段工程内容为西安东站站房变配电,电源及动照系统、暖通消防、给排水、电梯、机电安装以及站房客票、旅服信息系统、门禁系统、综合布线系统、静态标识、座椅、机电安装等工程。
鄂上铁路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西南部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境内,穿行于鄂尔多斯高原及毛乌素沙漠区,线路东起新上铁路陶鄂段终点,途经敖勒召其镇(旗府所在地)、大沙头、漫水塘、三道泉、特布德,西止上海庙西站(紧邻鄂西物流园),总体地势中间高两端低。线路由东向西依次分为毛乌素沙漠区、湖积平原区、鄂尔多斯高原台地高平原区、鄂尔多斯高原台地高原缓丘区、鄂尔多斯高原台地高平原区、毛乌素沙漠区等六个次一级地貌单元。鄂上铁路敖高图日(不含)至上海庙西(含)段共分布车站5处:鄂托克前旗站、漫水塘、特布德、上海庙东、上海庙西站。 新建鄂托克前旗至上海庙铁路项目正线线路全长114.669km,其中新建线路 103.069km,新建段起止里程为DK90+100~DK193+250,利用既有线11.6km。新建宁东联络线起止里程为NLDK0+000~DK2+276.7,联络线长度2.337km;改造宁东铁路起止里程为GDK136+295.53~GDK137+417.32,线路全长1.122km。 本工程Ⅰ标四电项目负责新建鄂托克前旗站(含)至上海庙西站(含)站间DK90+100~DK193+250范围内配套通信、信号、电力及牵引供电等工程,正线线路总长度103.069公里,新建鄂上铁路至宁东铁路联络线(简称“宁东联络线),范围内配套通信、信号、电力及牵引供电等工程。
1.2询价内容 详见《物资设备采购清单》。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中国铁建云链平台”注册并通过审核的供应商。
2.2本次询价采购不接受被列入“2025年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
2.3供应商在报价时,如是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4询价响应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5其它要求:无。
三、拟采购物资及相关要求
3.1拟采购物资一览表
详见附件1:《物资设备采购清单》。
3.2技术规格书:
(一)技术要求
1、各项技术性能要符合图纸的要求,质量满足甲方项目部正常使用的要求,保证产品的质量合格,具体要求或图纸见询价文件技术规格书。
(二)投标人应提供的技术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授权委托书、报价表和报价人资格要求中所需的证明资料,所有资料需加盖公司鲜章。
2、生产厂家资质,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
(三)合同交货计划
1、合同交货详细交货计划和具体供货时间由买方签约时提供。
(四)投标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
1、卖方交付的物资应分别按照采购人要求交至指定的到货地点。
2、卖方应充分考虑和了解施工地点的地理位置和运输条件,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和货物交付方式,制定保证工程所需物资按时、按量供应的具体措施。
(五)验收要求
货到现场依据买方相关管理办法进行验收,同时达到施工图纸、技术规格书要求标准。
3.3结算和付款
3.3.1采购物资报价规则:
固定价格,实行固定价结算,结算单价=中标单价,结算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保持不变。含税到场单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及加工损耗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卸费、利润、风险费、服务费、摊铺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项费用。综合费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保持固定不变,并按采购文件要求提出详细具体的运输服务方案。
3.3.2付款方式
(1)货款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 70 %)
☑铁建银信( 30 %),兑付期限为: 六 个月
票据贴息费用由卖方承担。
具体付款方式,依据双方合同约定执行。
(2)付款周期:卖方在双方办理结算手续后7日内,向买方开具与结算金额等额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并于开票之后15日内将发票送达买方。买方在双方对账结算并收到正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进行认证无误之日起 180 天内支付该批物资货款金额的70 % 财务最终决算完支付至97%,剩余3%为质保金。延期付款宽限期7个工作日。具体付款周期,依据双方合同约定执行。
(3)逾期付款约定:如发生逾期付款,逾期支付利息=未付款货款金额×逾期资金占用费率。逾期资金占用费率以同期一年期LPR为基准,具体执行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协商确定。
3.4拟采购物资相关的要求
3.4.1本次询价为整体采购,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到站价和运距,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收到报价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3.4.2交货期: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全部运抵交付。
3.4.3供货地点:包件01-04:浙江省绍兴市百官街道城东工业区(采购人指定工地);包件05: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上海庙镇长城花园(采购人指定工地)。
3.4.4询价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询价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相关国家标准、部颁标准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且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3.4.5采购方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有权对成交产品的结构、规格做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联系函形式提前发至供应商。
3.4.6售后服务:本批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
3.4.7报价方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所供货物若不能符合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3.4.8验收方法及标准
(1)验收依据:询价采购文件、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2)货物验收: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交货处后由双方对照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3)其它要求:无。
四、报价文件递交
4.1此次报价供应商需制作电子报价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报价文件。
4.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4日10时30分。
4.3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供应商须登录该平台,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报价文件资料的上传。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上同时发布。
六、联系方式
1.采购组织单位:中铁十四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中心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和平路1号
联 系 人:洪先生
联系电话:0531-88385346
电子邮件:dqhwzb2023@126.com
2.
采购人:西安东站项目(包件01-04)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半引路红旗中心幼儿园(采购人指定工地)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4719688555
电子邮件:1334040797@qq.com
采购人:西安东站项目(包件05)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上海庙镇长城花园(采购人指定工地)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4719688555
电子邮件:1334040797@qq.com
2026 年 10 月 19 日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