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E4114002441D09557001001 | 夏邑县李集镇人民政府夏邑县2025年度李集镇第一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 | 1186420.24 | 1186420.24 | 是 | 1186420.24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招标编号:商政采〔2025〕540号;
5.2 采购内容:夏邑县李集镇2025年度第一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5.3 工程地点:夏邑县境内;
5.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5 采购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5.6 计划工期:自进场之日起60日历天;
5.7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合格要求;
5.8 标段划分:共划分一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自进场之日起6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的小微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按格式要求提供声明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响应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施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提供劳动合同及2025年1月1日及以来任意1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3.3信誉要求: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本公告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9月01日至2025年09月0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