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宁县热源整合项目(一期)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肃宁县热源整合项目(一期)EPC总承包已由肃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肃发改备字〔2025〕5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肃宁县城乡热力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肃宁县城乡热力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河北省沧州市肃宁县;
2.1.2建设规模:购置49台燃气锅炉,分布在23个换热站;配建燃气锅炉至市政接口的连接管道10000米,采用DN200、压力0.4Mpa的PE管材;配建燃气锅炉至换热站的连接管道4000米。
2.1.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1.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1.5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质量标准:合格;设备质量标准:合格。
2.1.6资格审查:资格后审方式。
2.2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包括设备安装调试、维护及培训等)、施工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相关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同时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压力管道设计公用管道(GB1)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公用管道安装(GB1)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联合体各成员)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3其他要求:(1)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 施工 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投标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须载明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的工作范围及权利和义务,应有相互承担连带责任等条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8-20 09:00至2025-08-26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补遗、修改等文件,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资料,自行承担一切责任。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9-11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2)本项目执行远程异地评审。(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参照国家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取。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肃宁县城乡热力有限公司,联系人:吴一凡,联系电话:0317-5018276;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众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马月媛 ,联系电话:0311-86618908。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肃宁县行政审批局
电话:0317-5015293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肃宁县热源整合项目(一期)EPC总承包 | 投标人/供应商 | 3000 |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众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河北省沧州市肃宁县肃宁镇武垣西路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休门街20号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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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 |
联系人: |
吴一凡
| 联系人: | 马月媛 |
电话: |
0317-5018276
| 电话: | 0311-86618908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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