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区100MW风力发电项目选线规划服务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区100MW风力发电项目选线规划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QSZB202505006
二、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概况:郑州航空港区100MW风力发电项目建设规模为100MW,拟安装20台单机容量5.0MW的风力发电机组,场区拟通过4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配套新建110kV升压站,拟以一回110kV线路接入110kV熙泰变电站。集电线路长度约为51.92km,送出线路长度约为4.2km(不含110kV伏钟观至熙泰线路共用段)。
2.采购范围:郑州航空港区100MW风力发电项目集电线路及送出线路选线规划编制、成果提交、方案汇报,配合征求航空港区建设部门意见,高铁权属单位意见,航空港区河道建设部门意见,中国民用航空河南安全监督管理局意见,确保通过相关评审和验收,取得主管部门审查批复的所有服务,并根据采购单位要求提供技术交底配合等后期延续服务。
3.服务期限:(1)30日历天完成规划成果编制,根据要求完成后续项目审查等工作。(2)以书面汇报、会议评审、专家咨询等方式向甲方及主管部门进行汇报和验收;(3)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及甲方要求,提供延续服务。
4.质量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确保通过主管部门的审查。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选取1家成交单位。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供应商正式员工,提供在供应商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 2025 年 1 月以来的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在供应商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信誉要求:
3.1供应商及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须满足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要求,若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询比采购活动。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查询相关主体(包含供应商、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或截图,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的日期,查询时的日期须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对于供应商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询比评审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2供应商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3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最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3.3 供应商应保证其资质、业绩、人员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询比资格。如成交的,则成交结果无效,除承担采购人经济责任损失外,采购人保留诉讼的权利(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4.其他要求:
4.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响应(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4.2 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供在投标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5.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询比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5月14日至2025年5月16日(北京时间,每日上午9:00-12:00,14:30-17:3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2.询比文件售价:0元/份(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5月1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3.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六、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5月1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明
电话:13611219639
邮箱:hezuozhaobiao@ 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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