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第三污水处理厂一期设备更新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招标人 | 乐山市市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乐山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 | 批复文号 | 乐中发改政策〔2025〕91 号 | ||||
建设地点 | 乐山市市中区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对市第三污水处理厂两套粗格栅、1 套细格栅、4 台提升泵、8 台搅拌器、4 台推流器、4 台内回流泵、3台外回流泵、2 套刮泥机及 DO、MLSS 等探头进行更换。同时,对化验室水质分析仪、生化培养箱、干燥箱等化验设施进行更新。升级一期自控系统,更换污泥运输车辆,对未封闭的生化池、细格栅池、二沉池进行封闭处理并加装臭气收集系统。;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5140.0 | ||||||
类似业绩 | 市政(不含城市轨道)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代理范围 | 本项目所有招标代理工作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24.0 勘察:0.0; 设计 :0.0; 监理 :0.0; 施工:0.0; 货物:0.0; 设备 :24.0; 其他:0.0 | ||||||
计划招标时间 | 2025-07-24 00:00至2025-07-28 23:59 | ||||||
比选报名时间 | 2025-07-24 00:00至2025-07-28 23:59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现招标金额为估算金额,具体以实际招标金额为准。招标代理费根据实际中标金额参照原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标准下浮20%计取。 | ||||||
联系人 | 龚老师 | 联系电话 | 0833-211868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