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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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宁国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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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宁国市杨岭路和外环西路交叉路口东南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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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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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安徽九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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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宁国市宁国大道时代广场8A-10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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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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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宣城市长江流域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宁国市)一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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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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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GS-GC-GK-202505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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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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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9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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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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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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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安徽广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安徽久诚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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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安徽省宁国市宁国大道与青龙路交汇处青龙东路北侧华贝城市广场3幢19001号;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大通路119号天和大厦北楼1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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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30458928.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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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开工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前完工(约48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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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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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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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胡正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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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城市园林高级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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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9342024000602108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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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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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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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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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1.国建悦美府展示区景观工程
2.太和富宇?颍河学府项目展示区景观绿化道排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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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太和富宇?颍河学府项目展示区景观绿化道排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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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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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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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安徽华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江苏现代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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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宁阳中路华贝巷1-1号;镇江市菊花山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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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30450524.0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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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开工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前完工(约48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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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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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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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周文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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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风景园林高级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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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201922700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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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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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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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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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1.沛县城区生态廊道景观绿化工程
2.官亭镇团结安置点绿化项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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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沛县城区生态廊道景观绿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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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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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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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安徽临水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江西景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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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宁国市青龙西路与凤形路交叉路口玫瑰园9号楼6单元6001室;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凤凰中大道850号恒盛银都1单元11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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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30438867.7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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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开工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前完工(约48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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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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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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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谢涛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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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风景园林高级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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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36202112034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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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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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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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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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1.通州区2022年于家务回族乡平原重点区域造林绿化工程二标段(施工)
2.通州区2020年于家务回族乡平原重点区域造林绿化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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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通州区2022年宋庄镇平原重点区域造林绿化工程(施工)四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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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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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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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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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徽伟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4.2项规定,初步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2.安徽省成思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拓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富耕建设有限公司、安徽徽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宁国市东南兴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安徽长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汇山建设有限公司、宁国市新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投标函(不含报价)”实质性内容不全,投标文件格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4.2项规定,初步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3.安徽恩龙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协议书中联合体成员单位未签字盖章,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4.2项规定,初步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4.安徽腾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提供项目经理社保证明,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4.2项规定,初步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5.安徽晟瑞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提供联合体成员单位营业执照,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4.2项规定,初步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6.北京花乡花木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厚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培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建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宏鼎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国翰建工有限公司、安徽环能建设有限公司、安徽超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报价文件“投标函”实质性内容不全,投标文件格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4.2项规定,初步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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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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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5日-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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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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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联系人:张工(招标人)、庾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63-4011173(招标人)、0563-4170275(招标代理机构)。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4116241。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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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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