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0625-25217A77(重新招标)(招标文件编号:0625-25217A77(重新招标))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重新招标)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台州腾旭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白云街道渔工巷47号-1
中标(成交)金额:228.65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台州腾旭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食堂餐饮服务外包 | 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食堂餐饮服务外包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友清、蔡慧萍、林敏、王优萍、王斌(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基准,采用分档累进制按下列比例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中标金额:100万元及以下部分,费率:1.5%;中标金额:100-500万元部分,费率:0.8%)。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5292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中标人台州腾旭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评审总得分为93.53分;(2)供应商对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的质疑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
地址:台州市椒江区市府大道356号
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88203057;质疑联系人:王工,质疑联系方式:0576-885281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
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询问):杨建、王希,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860251、85860245;质疑联系人:孙荣,质疑联系方式:0571-858602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0576-88203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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