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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义第二小学东侧停车场充电桩采购安装及运营维护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项目)

浙江省 公开招标 2025年0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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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合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金华金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现就金义第二小学东侧停车场充电桩采购安装及运营维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金义第二小学东侧停车场充电桩采购安装及运营维护项目

(二)项目编号:JHHX2025-XM109/JHCG2025HW10258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中介(非政府采购-国企采购)

(五)采购需求: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工期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服务内容及技术要求

金义第二小学东侧停车场充电桩采购安装及运营维护项目

1批

中标公示结束后接采购人通知起60天内供货、安装完毕。

1381296元

充电桩采购安装最高限价1381296元;运营维护收益最高限价人民币0.05元/千瓦时。

详细采购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六)合同履行期限: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内容及需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若投标人曾被列入失信名单但已完成信用修复,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可视为符合资格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备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有效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应注册在投标人所在单位。

三、获取招标文件:

(一)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布后次日0点起至开标日前一天下午16时(北京时间),平台系统维护期间除外。

(二)获取地点:进入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注册并参与项目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平台支持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成功后完成下载。

(三)未通过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

(四)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此费用由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代为收取,售后不退)。

(五)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且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同时请供应商在参加投标前自行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项目变更情况造成无效投标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地点:

(一)本次开标将通过远程视频“钉钉群直播”方式举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供应商已完成递交投标文件、签到并加入钉钉群后须立即离开现场,离开现场后在线观看钉钉群直播开标情况。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7日09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金华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4楼开标室四 。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5年07月07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金华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4楼开标室四 。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000元(叁万元整);

2.供应商账户汇出(户名和供应商名称一致);

3.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全额保证金公对公转账汇至“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该项目指定虚拟子账号。(须按照对应金额公对公转账投标保证金)。

二)采购信息发布媒介: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jhygcg.com/)。

)未按招标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特别说明:

1、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2、已报名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损害自身权益或存在需要澄清、补充、修正等问题时,可通过线下或系统后台-异议(质疑)菜单在线提出异议,在线提出的须同时上传盖章书面材料。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监督单位进行投诉。异议函及投诉书可参考平台-资料下载专区的范本。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或整个项目进行必要的澄清、补正涉及文件更新的,已报名供应商可通过后台-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采购答疑文件中进行下载。

4、系统使用费: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收费标准(试行)》执行(https://www.jhygcg.com/detail?articleId=348)。中标(成交)供应商在系统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

5、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采购活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金华金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正涵南街459号长丰新城11幢

项目联系人(询问或质疑):郑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或质疑):0579-829153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金华市合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城北街道五一路666号通园大厦12楼

项目人(联系或质疑):郑先生

联系电话(联系或质疑):0579-82388081

本招标文件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采用24小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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