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平南县2025年中央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项目(项目招标编号:E4508002851004120001)的招标控制价公布如下:
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贰仟玖佰壹拾叁万陆仟伍佰叁拾肆元柒角伍分(¥29136534.75)。
2、编制依据:(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修订本)。(2)《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GB50854~50862-2013)。(3)定额执行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配套的费用定额。(4)定额执行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配套的费用定额。(5)定额执行201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拆除工程消耗量定额》及配套的费用定额。(6)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颁布201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桂建标〔2016〕16号),工程管理费及利润取中值。(7)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增值税税率的通知》(桂建标〔2019〕10号)。(8)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及有关费率的通知》(桂建标〔2023〕年7号)。(9)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计价规定的通知》(桂建发〔2023〕年6号)。采用简易计税,材料价格按《贵港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5年第5期中的“含税价格”,缺项材料按市场询价含税价计入综合单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3、请各投标人自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贵港)(http://ggzy.jgswj.gxzf.gov.cn/ggggzy/)下载,根据本公告、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内容,结合企业自身情况进行报价,并依时参加投标。
4、各投标人应实时关注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从而导致投标无效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本次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贵港)http://ggzy.jgswj.gxzf.gov.cn/ggggzy/、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贵港市政府采购网、广西贵港市平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nxzf.gov.cn/发布。
招标人:平南县教育局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鑫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平南县二环路地 址:贵港市港北区仙衣路1297号三楼
邮编:537300邮编:537100
联 系 人:陈老师联 系 人:谭桂娟
电 话:0775-7860377电话:0775-4899978
2025年07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