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棚户区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税务局棚户区项目设计已由孟村回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孟发改招投标核字〔2025〕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孟村回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孟村回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6850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回迁安置区占地面积5770.50平方米(折合约8.66亩),共建设1栋16F/-1F安置房及其他附属配套设施。项目安置区域总建筑面积为15049.4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877.50平方米,包括安置房建筑面积10877.5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171.90平方米,包括储藏间建筑面积651.90平方米,地下车库建筑面积3520.00平方米。建设地点:本项目回迁安置地块位于津南路以南、水木华庭小区以北、民族街以东、圣城嘉苑小区以西。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48.1313万元(大写:肆拾捌万壹仟叁佰壹拾叁元)。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日内完成设计成果交付。后续根据工程进度需要配合现场设计服务、竣工验收等工作.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等全部设计内容(含室外配套及附属);提供相应设计技术交底,并解决施工中的设计变更等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后期服务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资质(含)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业绩指标规模要求不得超过本次招标规模);3.4/。(二)拟派设计负责人3.5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3.6自年月日以来以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接过/□完成过)业绩(业绩指标规模要求不得超过本次招标规模);3.7/。(三)其他3.8投标人及拟派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3.9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勘察设计企业进冀信息报送”。3.10其他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投标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与招标人存在利益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投标人不得存在禁止投标情形,且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9-17 09:00至2026-09-23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10-13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1)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远程异地”评审形式,(2)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3)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不显示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4)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附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差额定率累进法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计算中标服务费。该中标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5)与招标人存在利益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提交的方式向孟村回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沧州贤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丁主任、高磊磊,联系电话:0317-6721456、0317-5305675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名称: 孟村回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办
电话: 0317-6721456(田主任)
电子邮箱: /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2.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3.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等。收费标准:0元。 14.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孟村回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沧州贤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沧州市孟村回族自治县朝阳大街 | 地址: | 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青海南大道士林府第4号楼1单元101室 |
| 邮编: | 061400 | 邮编: | 061000 |
| 联系人: | 丁主任 | 项目负责人: | 高磊磊 |
| 电话: | 0317-6721456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0317-53056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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