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
1.1本招标项目 珙县抹茶加工项目(一期)(项目名称)已由 珙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508-511526-04-03-567295】FGOB-041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珙县蜀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融资租赁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珙县蜀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碾茶加工生产线 (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珙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508-511526-04-03-567295】FGOB-0411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交货地点:四川省宜宾市珙县上罗镇; 2.2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购置10条碾茶加工生产线设施设备(含运输费、税费、安装等)。 2.3交货期:120日历天 (包括供货期、安装期、调试期) 2.4招标范围:本项目设备采购清单所示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材料设备的供应、场内外仓储运输、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培训、用户手册、质保期内维修、系统维护期等内容。 2.5标段投资额:20447000元(含税)。 2.6质量要求:设备验收标准按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和双方的技术协议有关标准执行。验收时,提交设备总装图,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安装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等。(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 (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 近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承接的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食品工业生产设备项目(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或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 ☐ 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 无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3.2 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 /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10-12 23:00 至 2025-10-17 23:00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EF%BC%89%EF%BC%8C%E5%87%AD%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5%92%8C%E5%AF%86%E7%A0%81%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5%8F%8A%E5%85%B6%E5%AE%83%E6%8B%9B%E6%A0%87%E8%B5%84%E6%96%99%EF%BC%88%E5%90%AB%E6%8B%9B%E6%A0%87%E7%94%B5%E5%AD%90%E6%8A%80%E6%9C%AF%E6%A0%87%E6%96%87%E4%BB%B6%EF%BC%8C%E6%A0%BC%E5%BC%8F%E4%B8%BA*.ZBJ%E3%80%81%E6%8B%9B%E6%A0%87%E7%94%B5%E5%AD%90%E5%95%86%E5%8A%A1%E6%A0%87%E6%96%87%E4%BB%B6%EF%BC%8C%E6%A0%BC%E5%BC%8F%E4%B8%BA*.ZBS%E3%80%81%E5%9B%BE%E7%BA%B8%EF%BC%89%E3%80%82%E5%8F%A6%EF%BC%8C%E5%8F%AF%E9%80%9A%E8%BF%87%E6%9C%AC%E9%A1%B9%E7%9B%AE%E6%8B%9B%E6%A0%87%E5%85%AC%E5%91%8A%E9%99%84%E4%BB%B6%EF%BC%8C%E5%85%8D%E8%B4%B9%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11-03 09:00。 5.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5.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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