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DYSC2025-051
二、项目名称: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委托检测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1 | 报价:1395000(元) | 金华市计量质量科学研究院(国家机动车机械零部件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浙江)、金华市标准化研究院) | 金华市双林南街68号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委托检测项目 | 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委托检测项目 | 按 招标文件要求 | 按 招标文件要求 | 按 招标文件要求 | 按 招标文件要求 |
五、评标专家抽取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包云娟,张海玉,王俏(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洪淑芳,杜倩倩
七、开标情况
八、资格审查情况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 招标文件要求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规定,计量器具在申请强制检定时,当地不能检定的,向上一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根据金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文件(金质[2017]62号)文件规定金华市计量质量科学研究院(国家机动车机械零部件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浙江)、金华市标准化研究院)是金华市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的指定单位,故东阳市产品质量标准计量检验检测中心不能检定的计量器具委托其在授权范围内开展强制检定任务。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东阳市人民北路3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建雅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6924277
质疑联系人:吴主任
质疑联系方式:0579-869242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东阳市思存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东阳市总部中心C幢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朱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6010089
质疑联系人:郭荣
质疑联系方式:0579-86010085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东阳市采购办
地址:
传真:
联 系 人:东阳市采购办
监督投诉电话:0579-866626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