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陉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井公资告字[2025]14号
经井陉县人民政府批准,井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3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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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 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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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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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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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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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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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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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价幅度
(万元整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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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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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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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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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高度
(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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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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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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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井陉经济开发区(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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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8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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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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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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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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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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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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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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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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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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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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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地块采用“标准地”方式供应,土地竞得人还需按照以下标准使用土地;(1)投资强度:260万元/亩;(2)亩均税收:20万元/亩;(3)能耗指标:≤881.1tce;(4)产业类型:建材;(5)建筑退道路红线:1按《石家庄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石资源和规划局发〔2025〕21号)执行。2.因场地条件、建筑布局等客观条件限制确实达不到退地界规定要求、不影响公共利益且经相邻权属单位同意的,建设项目可适当减少退地界距离。(6)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占地比例:≤7%;(7)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占建筑面积比例:≤15%;(8)公告内的“建筑密度”应为“建筑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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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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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井陉经济开发区(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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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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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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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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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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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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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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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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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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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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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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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地块采用“标准地”方式供应,土地竞得人还需按照以下标准使用土地;(1)投资强度:260万元/亩;(2)亩均税收:20万元/亩;(3)能耗指标:≤134.7tce;(4)产业类型:建材;(5)建筑退道路红线:1按《石家庄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石资源和规划局发〔2025〕21号)执行。2.因场地条件、建筑布局等客观条件限制确实达不到退地界规定要求、不影响公共利益且经相邻权属单位同意的,建设项目可适当减少退地界距离。(6)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占地比例:≤7%;(7)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占建筑面积比例:≤15%;(8)公告内的“建筑密度”应为“建筑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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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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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安镇南方岭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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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6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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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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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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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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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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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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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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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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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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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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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单位和自然人以及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文件规定的,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12月11日至2025年12月21日到井陉县建设北路25号井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5年12月11日至2025年12月21日到井陉县建设北路25号井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河北周政拍卖有限公司提交书面申请。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1日15时00分。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1日15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5年12月22日10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在井陉县建设北路25号井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采取网络和现场结合的方式竞价)。
拍卖时间为: 2025年12月22日14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2025]2-1号、[2025]2-2号地块按照“标准地”模式出让,执行“降地价”政策。竞买人需按照井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工业用地拟出让“标准地”建设指标要求执行。
(二)本次拍卖出让不接受邮寄、传真、电子邮件或口头竞买申请。
(三)本次拍卖出让委托河北周政拍卖有限公司具体组织实施。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井陉县建设北路25号井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5373983972、15612196826
开户单位:井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井陉支行
银行账号:100592371800
井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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