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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河市明阳街道浪窝庙灌区时屯提水站干渠维修改造工程一期工程

大连市 公开招标 2026年10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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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庄河市明阳街道浪窝庙灌区时屯提水站干渠维修改造工程一期工程(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庄河市明阳街道浪窝庙灌区时屯提水站干渠维修改造工程一期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庄河市水务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庄河市明阳街道时屯提水站干渠维修改造工程一期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庄水行审发〔2026〕2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大连市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大连市财政资金83.96%,自筹资金为16.04%。 ,项目法人为 庄河市人民政府明阳街道办事处 ,项目代建机构为  /  ,招标人为 庄河市人民政府明阳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为 大连雪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庄河市明阳街道浪窝庙灌区时屯提水站干渠维修改造工程一期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

翻建时屯提水站干渠(桩号1+100~1+700)600m,断面采用预制钢筋砼矩形槽型式,净宽1.6m,净高1.2m,底板厚度200mm,边墙宽度200mm,下设100mm厚C15素混凝土垫层,基础换填250mm厚砂砾石;预制矩形槽每2m一节,缝宽为20mm,缝间用膨胀止水胶条填充。

2.2建设地点:

庄河市明阳街道浪窝庙灌区。

2.3招标范围:

新建1.6×1.2mC30预制砼矩形槽600m,C20砼垫层100mm厚,砂砾石垫层250mm厚(具体内容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4标段划分:共划分一个标段 。

2.5质量要求:合格。

2.6计划工期:2026年11月09日至2026年12月09日,30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2.7投标保证金:0.7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应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2)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3.5其他要求:投标单位(企业)及项目经理无尚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是指企业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链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信用中国”网([链接])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项目经理被“信用中国”网([链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单位需将通过上述两个网站查询的五项记录结果截图完整、真实、清晰附于投标文件中。以上不良行为记录的审查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结果须以截屏等方式留存。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2026年10月08日17时00分至2026年10月14日17时00分止,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大连市)(网址: https://[链接])下载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招标资料。

4.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修改、澄清答疑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大连市)(网址:https://[链接])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9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大连市)(网址:https://[链接])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递交,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9日09时30分。

5.4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

5.5开标说明:投标人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 线上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https://[链接])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5.6其他: 投标人须随时关注辽宁省招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大连市)的通知(补遗文件、补充通知等信息),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大连市)、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国家规定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 庄河市水务局,办公电话 0411-89812603 。

10.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庄河市人民政府明阳街道办事处   

地址: 庄河市明阳街道永胜村娄屯51号    

联系人: 张言涛                

电话:0411-89487202            

传真:0411-89487202            

电子邮件:239933269@[链接]

(2)招标代理机构:大连雪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大连庄河市城关街道龙王庙村建设大街一段275号。

联系人: 吴军乐                

电话: 0411-62511033         

传真:        /               

电子邮件: XSZB9999@[链接] 

(3)异议处理联系人:吴军乐                 

联系方式:0411-62511033               

(4)交易平台技术问题联系人:国泰新点公司客服,联系方式:0512-58188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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