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JH25-210881-00761
二、项目名称:聘请第三方技术单位编制建立盖州市公示地价体系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聘请第三方技术单位编制建立盖州市公示地价体系
供应商名称:抚顺国地众鑫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裕城路34-3号1单元302室
中标(成交)金额:2,138,000(元)
评审总得分:80.58(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聘请第三方技术单位编制建立盖州市公示地价体系
服务类
名称:聘请第三方技术单位编制建立盖州市公示地价体系(C20020900房地产土地评估服务)
服务范围:盖州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要求:1、盖州市城区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体系的主要内容与任务有:在土地级别或均质地域基础上划定标定区域,设立标准宗地,跟踪标准宗地及其所在标定区域的地价影响因素变化,采用规范的评估方法,定期评估标准宗地的标定地价,按约定内容与规范格式向社会公布,形成区域内土地市场的正常价值参考。 2、盖州市集体建设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的主要内容与任务有:按照《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 18507-2014)的要求,对盖州市区域范围内的集体建设用地,分用途划分土地级别界线,完成对盖州市集体建设用地的土地分类定级的工作。按照《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 18508—2014)的要求,在深入调查当前盖州市的集体建设用地地产市场状况的基础上,通过对调查数据的计算、评估制定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 3、盖州市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的主要内容与任务有:按照《农用地定级规程》(GBT 28405—2012)的要求,对盖州市区域范围内的集体耕地,分用途划分土地级别界线,完成对盖州市集体耕地的土地分类定级的工作。按照《《农用地估价规程》(GBT 28406—2012)的要求,在深入调查当前盖州市的农用地市场状况,通过对调查数据的计算、评估制定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 盖州市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的主要内容与任务有:按照《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 18507-2014)的要求,完成对盖州市城区范围内的国有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土地分类定级的工作。按照《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 18508—2014)的要求,通过对调查数据的计算、评估制定国有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
服务时间:按辽宁省自然资源厅要求的时间节点,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保质保量,并最终通过成果验收
服务标准:(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20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23号); (2)《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20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发〔2020〕56号); (3)《关于加强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辽国土资办发〔2017〕178号); (4)《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18507-2014); (5)《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 (6)《农用地定级规程》(GBT 28405—2012); (7)《农用地估价规程》(GBT 28406—2012); (8)《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 (9)《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技术规范》(TDT 1009-2007); (10)《关于印发<农村集体土地价格评估技术指引>的通知》(中估协发〔2020〕16号); 《辽宁省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制定技术要点》。农村集体土地价格评估技术指引>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迪、刘明清、王冰洁、李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聘请第三方技术单位编制建立盖州市公示地价体系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4,104.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盖州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盖州市红旗大街
联系方式:0417-78350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营口罗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青花大街东三甲-2号
联系方式:0417-21672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嘉琪
电话:13304073773
十、附件
采购文件:聘请第三方技术单位编制建立盖州市公示地价体系 公开招标文件.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聘请第三方技术单位编制建立盖州市公示地价体系
供应商名称:抚顺国地众鑫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