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挺秀学校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新建挺秀学校已由燕郊高新区行政审批局以燕区审批投资【2025】3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三河市教育和体育局,建设资金来自三河市财政资金和债券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
,财政资金占比/%,招标人为三河市教育和体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59436.3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43655.97
万元,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89128.43平方米,其中小学和初中教学实验楼16062.30平方米、高中教学实验楼29964.77平方米、宿舍楼19116.83平方米、图书行政综合楼和报告厅4869.79平方米、配套食堂和风雨操场7085.56平方米、南大门100.10平方米、西大门12.95平方米、变配电室和柴油电站278.84平方米、地下车库及出入口11637.29平方米。
建设地点: 规划建业大道西侧、规划和谐街南侧。(2)计划工期:631
日历天。(3)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设计规范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综合审查、验收;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4)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44019.92 万元。
2.2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工程保修等工作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2) 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设计资质;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以及其他/资质。 (□√不接受“资质预警
”或“资质异常 ”企业投标)(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
应提供);(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 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1.2业绩要求:自2020年06
月01日以来承接过的总建筑面积8万平米及以上或合同金额40000万元及以上房建类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2年06月 0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 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4其他要求:(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3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2)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安全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工程质量负责人、项目造价负责人均应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3)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及下载招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4)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5)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获取。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房屋建设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安全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工程质量负责人、项目造价负责人均一人一岗,不得兼任,;□√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
(2)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4)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
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
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
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 加本次投标;
(5)项目经理为注册监理工程师的,不可以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总监理工程师。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 确定承担 施工
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
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
个;(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
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 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6-20 09:00至2025-06-25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7-11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1)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求,廊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现已正式投入使用。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获取文件,各市场主体登录系统后,可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后,在项目列表中选择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最右测的+符号,在打开页面中填写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后,进行【确认投标】操作,之后再到【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publicservice.hebpr.gov.cn/PublicService/memberlogin/memberLogin)”廊坊市首页【常用下载】栏目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未经主体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publicservice.hebpr.gov.cn/PublicService/memberlogin/memberLogin
)”廊坊市首页“通知通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技术支持电话:0316-2920630。(2)各投标单位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时须从项目附件中下载一份GEF格式的电子招标文件,用此招标文件来制作相应格式的GE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3)冀招标交易平台软件及
CA 办理。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阿尔卡迪亚华景园2号楼。咨询电话:13527317595 朱经理。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提出,联系人:
杨金花, 联系电话:0316-3313188。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名称:
燕郊高新区住房建设局市场科
电话:
0316-3312164
电子邮箱:
279703545@qq.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是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新建挺秀学校工程总承包 | 投标人/供应商 | 3880 |
13.联系方式招标人: | 三河市教育和体育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三河市鸿建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 |
地址: | 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城内东环路 | 地址: | 三河市区理想新城广场四层东侧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赵志国 | 联系人: | 杨金花 |
电话: | 0316-3212400 | 电话: | 0316-3313188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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