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河东新区智慧城市基础设施项目(一期)(项目名称)监理/ 标段
补遗文件(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更正修改如下:
一、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总监理工程师 中:“投标人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得5分,具有中级技术职称加3分,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加5分,本项最高得10分……”修改为:“投标人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得10分,本项最高得10分……”。
二、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项目人员配备 中:“专业监理工程师: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每具有1名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人员得5分;(2)每具有1名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监理业务培训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得5分;(3)每具有1名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监理业务培训证书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人员得5分。本项最高得10分……”修改为:“专业监理工程师: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每具有1名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人员得5分;(2)每具有1名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监理业务培训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得5分,本项最高得10分……”。
三、修改后的招标文件随本补遗文件重新上传。
四、招标文件其他内容均不变,重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中相应内容如有与本补遗文件修改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补遗文件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查阅下载相关资料,投标人因任何原因未上网查询、下载补遗文件及其附件资料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本补遗文件及其附件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招标人:遂宁市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华建西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9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