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三门县新能源与动力工程公共实训基地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A3310221110001346001
|
项目名称:
|
三门县新能源与动力工程公共实训基地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
|
公告内容:
|
三门县新能源与动力工程公共实训基地项目采购及安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三门县新能源与动力工程公共实训基地项目采购及安装已由三门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上级补助,招标人为三门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招标代理机构为台州明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梯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本项目电梯台数共5台,其中无障碍消防乘客电梯1台,乘客电梯3台,载货电梯1台具体详见施工图及第五章技术规格书。(由投标人自行复核)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需按现场踏勘的实际情况、技术规格书、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所有设备采购、设计、制造、包装、运输、装卸、现场设备管理及安装、基础安装、产品保护、调试及试运行(含调试电缆)、电线管道安装、电梯召唤线预留孔洞、备品备件、有关行业专管部门验收(含首次质量监督部门验收费用)、修复安装时被破坏的建筑和装修、清除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培训、售后服务及质量保修等与电梯相关的工作,并接受总包单位管理。 2.3 投标最高上限价为1357166元(其中①客梯为786700元; ②货梯为570466元;) ▲2.4 计划工期:供货周期不超过45日历天(在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安装周期不超过60日历天,配合总包完成(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明确工期天数)。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之一条件: ①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代理商,且安装、维保单位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电梯)许可速度1.75m/s及以上证书;且所投的品牌电梯生产厂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电梯)制造许可速度1.75m/s及以上证书,曳引驱动载货电梯(无机房货梯)制造许可速度1.0m/s、重量8000kg及以上证书。 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电梯)(制造、修理、安装)许可速度1.75m/s及以上证书,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制造许可速度1.0m/s、重量8000kg及以上证书。 3.2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地址:三门县滨海新城
招标代理:台州明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银芳 电 话:0576-83318599、13968529967 地址:三门县海游街道朝晖路67号201室 行业主管部门:三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76-83333556。
三门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浙江环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台州明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15日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5-09-22
|
交易业务类型:
|
房屋建筑
|
信息来源平台:
|
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信息来源时间:
|
2025-09-22 15:06:5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