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泉港区五里海湾体育公园一期工程(第一阶段)已由泉港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泉港发改审【2025】17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泉州市泉港峰尾渔港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业主自筹,招标人为泉州市泉港峰尾渔港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峰尾镇郭厝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总造价为11307504元,泉港区五里海湾体育公园一期工程(第一阶段)项目位于泉港区,建设规划占地为12791.9平方米。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主要建设体育公园郭厝村节点及总体道路工程,规划用地12791.9㎡。建设内容包括: 场地内建设管理用房、铺装广场、树列广场、儿童活动区、极限运动区、健身步道以及停车场,另外对场地进行给排水及照明设施的建设等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总造价11307504元,总体道路工程,管理用房最大建筑面积1997.70㎡;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总造价11307504元,总体道路工程,管理用房最大建筑面积1997.70㎡;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无;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1307504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1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无;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福建省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及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和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市政公用工程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适用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不适用。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招标公告“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第 3.4.款修改为:“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3)其他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8月20日08时00分至2025年08月25日18时00分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第1标段22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可采用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交:①采用现金形式:必须以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到(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注明工程招标编号;或②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可采用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具体根据《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试行)》(泉建筑〔2019〕54号)及《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年度投标保证金延期的通知》(泉建筑〔2021〕48号)规定执行〕或③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需按闽建筑 [2020]8号、泉建筑[2020]26号、泉建筑[2020]68号、泉建筑[2022]24号、泉建筑[2022]65 号、泉发改规〔2023〕5号文件要求,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购买并开函成功后可在信息网或电子保函 平台提供的页面下载电子保函导入投标文件。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 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9月12日10时0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具体时间)前使用本单位CA证书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予以确认。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j.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泉州市泉港峰尾渔港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泉港峰尾镇政府办公楼,邮编:362100
电子邮箱:/
电话:18350577111,传真:/
联 系 人:庄贞贞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华园南路99号E5B号楼3层,邮编:362000
电子邮箱:53997354@qq.com
电话:18605952862,传真:/
联 系 人:王明杰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5-22135508/22135505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泉州市泉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祥云南路区人防大楼
联系电话:0595-87987892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泉州市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595-681100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