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黑河市北安市赵光镇域老旧小区供水管网改造项目全过程咨询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ZQZ0102G231122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黑河市北安市赵光镇域老旧小区供水管网改造项目已由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黑龙江省黑河市北安市赵光镇域老旧小区供水管网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北发改字[2024]10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 北安市赵光镇人民政府,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北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黑河市北安市赵光镇域老旧小区供水管网改造项目全过程咨询;
2.2建设地点:北安市赵光镇 ;
2.3建设规模:1.供水管网改造:改建配水管道总长为14.903千米,管道管径DN150~DN350毫米;新建入户支管29.72千米,管道管径DN25~DN100毫米;改造室内水表12100块等;
2.供热管网改造:重新更换供热管网11000延长米,管道管径型号分别为DN350型6000延长米、DN30型4000延长米、DN125型1000 延长米;
2.4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结束;
2.5质量标准:符合各专业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含项目全过程管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全过程造价咨询、工程监理、结算审核、施工图审查等服务内容,具体如下(包括但不限以下服务内容):
2.6.1 项目管理:包括完成本项目的勘察设计管理、初步设计评审、工程监理管理、参建单位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投资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环境管理、风险管理、现场管理、验收管理、其他管理等;
2.6.2工程勘察:完成本项目工程钻探、取样测试、出具勘察报告及图纸等工程勘察相关服务工作,以及竣工前相关技术服务;
2.6.3工程设计: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的现场配合等后续设计服务;
2.6.4监理服务:完成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监理服务;
2.6.5造价咨询:完成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全过程造价控制、竣工结算审核及与本工程造价方面相关的其他造价咨询服务;
2.6.6施工图审查工作: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审查等全部工作,确保成果资料真实、可行,完全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要求。
2.7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8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343.88万元(其中:项目管理66.39万元,勘察50万元,设计94.44万元,监理70.50万元,造价咨询58.41万元,施工图审查4.14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1.1项目管理: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并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http://www.tzxm.gov.cn/);
3.1.2 工程勘察: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3 工程设计: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给水工程、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4 监理服务: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金、检测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5 造价咨询: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6 施工图审查机构: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一类施工图审查资质。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参与方分工及主要权利、义务;(2)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3)联合体内专业分工相同的联合体成员,以资质等级最低的成员资质确定为该联合体的资质等级。(4)本项目投标相关工作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3.1全过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职业资格并在本企业注册,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
注: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以下任一相关专业负责人,但投标人拟派的专业负责人相互不可兼任。若为联合体投标,则项目总负责人必须为牵头方单位人员。
3.3.2项目管理负责人: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3.3勘察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3.4设计负责人:具有具备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3.5监理服务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
3.3.6造价咨询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
3.3.7施工图审查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或(暖通空调)工程师执业资格。
注:以上所有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企业内合法在职员工,并提供劳动合同和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 3个月(5月-7月)的养老保险记录。(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书及聘用合同)(根据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本次招标不对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数量及构成做严格规定,投标人应根据工程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和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管理的实际要求,匹配相关专业管理人员,且能够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增加人员。同时承诺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必须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对中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行施工现场系统管理。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6潜在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各拟派分项负责人不得被相关部门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分别进行查询,提供公告发布后“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信息网页截图)。
3.7本次招标要求提供潜在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各拟派分项负责人近3年无行贿犯罪证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分别进行查询(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截图为准,截图时间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后)。
3.8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09月04日09时00分至2025年09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自获取文件起至开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电子招投标程序及签章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使用 CA数字证书完成。)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5年09月24日09时00分;
5.2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8.其他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标人提出问题、要求对招标文件澄清、招标人澄清修改招标文件、质疑、投诉也可以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
监督部门:北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电话: 0456-6627887
9.联系方式
招标 人:北安市赵光镇人民政府
地址: 北安市赵光镇
联 系 人: 明先生
电话: 13555288885
招标代理机构:正信伟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17层
联 系 人:明女士
电话:0451-82362805-8033(8015)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