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临自然告字
[2025]0
7
号
经临城县人民政府批准
,临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三
宗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2025] 25
| 宗地面积:
| 20961.30平 方米
| 宗地坐落:
| 岐山湖大道与通镇路交叉口东北角
| |
出让年限:
| 70 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 1.2;小于或等于2.0
| 建筑 密度 (%):
| 小 于或等于 28
| |
绿化率(%):
| 大 于或等于 35
|
建筑限高 (米):
|
小于或等于 54
| 土地用途:
| 城镇住宅 用地
| |
投资强度:
|
| 保证金:
| 3933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1335725BA0019
| |
起始价:
| 3933 万元
| 加价幅度:
| 10 万元或其整倍数
|
| ||
宗地编号:
| [202 5 ] 26
| 宗地面积:
| 13402.64平 方米
| 宗地坐落:
| 新开街西侧、泜河大道南侧、汽配街东侧
| |
出让年限:
| 70 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 1.2;小于或等于2.0
| 建筑 密度 (%):
| 小 于或等于 28
| |
绿化率(%):
| 大 于或等于 35
|
建筑限高 (米):
|
小于或等于 54
| 土地用途:
| 城镇住宅 用地
| |
投资强度:
|
| 保证金:
| 2181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1335725BA0023
| |
起始价:
| 2181万 元
| 加价幅度:
| 10 万元或其整倍数
|
| ||
宗地编号:
| [2025] 28
| 宗地面积:
| 492平方 米
| 宗地坐落:
| 临城县临城镇东贾村富强街以东、振兴路以南
| |
出让年限:
| 40 年
| 容积率:
|
| 建筑
密度 (
%):
|
| |
绿化率(%):
|
|
建筑限高 (米):
|
| 土地用途:
| 商业 用地
| |
投资强度:
|
| 保证金:
| 42 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1312825BA0189
| |
起始价:
| 42 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或其整倍数
|
| ||
备注
| [2025]28号地块为现状供地。经会议研究:该地块同地上建筑物一同出让,原投资者竞得后只交纳土地出让金,其他竞买者取得土地的,连同地上建筑物评估价值一并交纳。
|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
个人不
能
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通过信用中国(河北)(http://***/
credithebei.gov.cn
)
查询被列入黑名单的
,
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列入
市场监管
、税务、河北省安全生产部门失信企业名单的单位或个人,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
得的
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文件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
http://***/)获取。申请人须办理或持有有效的数字证书(CA 认证),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
五、出让时间安排及网址
申请人可于
2025年
12
月
3
日至
2025年12月
22
日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
http://***/)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25年
12
月
22
日
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5年
12
月
22
日
1
7
时
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定于
2025年
12
月
23
日
10时00分
在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
http://***/)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拍卖地块竞买人报价、竞价须通过招采进宝系统的
“网上竞价”进行报价、竞价,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邮件、口头等报价方式。
(二)本次拍卖活动如有变动,将另行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三)竞买人应该审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不得修改或撤回。
(四)
CA驱动请到招采进宝河北专区官方网站下载并正确安装。
(五)请竞买人在竞买前仔细检查电脑运行环境,使之符合招采进宝河北专区《竞买人操作手册》推荐要求,以免影响网上报价、竞价。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石家庄市中华南大街
355号5层515室
联
系
人:
张
女士
联系电话:
18031183231
户 名:
临城县行政审批局临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城县支行
账 号:
913003010012918944
临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临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二五年
十二
月
三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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