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CZC2025-C3-280153-JQXM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都安瑶族自治县2025年双季稻轮作补助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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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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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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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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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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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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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前完成合同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并提交轮作试验报告和工作总结连同试验原始数据记录原件及电子档、照片、影像等成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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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合同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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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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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证明文件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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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其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竞标处理)
3.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竞标处理)
4.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2024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应按提供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上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上述财务状况报告包括:供应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以下称“四表一注”);供应商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以下称“三表一注”);供应商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的,提供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和净资产变动表及其附注);(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竞标处理)
5.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6.资格声明;(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7.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竞标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8.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竞争性磋商公告对应的特定资格要求及特定条件设置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9.除磋商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
1.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扫描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联合体竞标时,第1-5项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各方均必须分别提供,联合体各方分别盖章和签字,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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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其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竞标处理)
3.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竞标处理)
4.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2024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应按提供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上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上述财务状况报告包括:供应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以下称“四表一注”);供应商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以下称“三表一注”);供应商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的,提供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和净资产变动表及其附注);(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竞标处理)
5.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6.资格声明;(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7.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竞争性磋商公告对应的特定资格要求及特定条件设置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8.除磋商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
1.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扫描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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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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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文件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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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织服务方案;(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售后服务承诺;(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3.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
4.对应采购需求的服务需求、商务条款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
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注:1.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扫描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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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织服务方案;(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售后服务承诺;(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3.对应采购需求的服务需求、商务条款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
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注:1.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扫描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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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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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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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 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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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 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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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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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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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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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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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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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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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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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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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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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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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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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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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日期:2025年11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其他地方涉及更正项的位置,以更正后的为准。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都安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都安瑶族自治县百才路177号
联系电话:133077263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池市金城江区同德路46号
联系方式:0778-23043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冬云;联系电话:0778-2304338
五、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联系方式
都安瑶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联系方式:0778-5226511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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