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中心医院(松原市儿童医院)信息系统数据保障运维服务项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松原市中心医院(松原市儿童医院)信息系统数据保障运维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660000
最高限价(元):66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松原市中心医院(松原市儿童医院)信息系统数据保障运维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6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松原市中心医院(松原市儿童医院)信息系统数据保障运维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一年期满后,经医院对此项服务内容及服务质量等方面评估,在服务条款不变、服务内容不变、服务质量符合要求的前提下,双方无异议,可以按照此服务价格,延续服务合同一至二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2年度-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份至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在2025年成立的,提供近三个月开具的资信证明)。
3.3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7月02日至2025年07月09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