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名称:宣城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
地址:宣城市金色阳光大厦14楼 | |
代理机构 | 名称: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
地址:宣城市梅园路香江金郡东区12栋3楼 | |
项目名称 | 红星礼堂及宣城市鳌峰西路68号车库维修改造EPC项目 |
项目编号 | XCS-GC-GK-2025020 |
开标时间 | 2025年7月21日9时30分 |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鳌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安徽五维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星隆国际广场22#8楼、合肥市高新区海棠路 279 号西楼 | |
投标报价:9182000元(设计费:183640元、施工费:8998360元) | |
工期:120日历天(设计20日历天、施工10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 | |
项目负责人:苗臣汝(施工)、蒋德江(设计)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 | |
证书编号:皖234212115492、20093201630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
企业业绩: 1.宣城市中心医院内科病房综合楼建设项目(EPC) 2.宣城市高级技工学校建设项目 3.养贤乡聚贤小区二期工程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企业奖项: 1、宣州经济开发区邻里中心项目(科创中心)获得2024年黄山杯 2、皖江现代禽业科技城项目一期工程(公共服务中心)获得2023年黄山杯 | |
其他:/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宣城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宣城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双塔路市政集团大楼、安徽省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昭亭南路亚夏汽车商城北部组团4幢501号 | |
投标报价:9052000元(设计费:181040元、施工费:8870960元) | |
工期:120日历天(设计20日历天、施工10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 | |
项目负责人:袁雪琴(施工)、龚忠涛(设计)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 | |
证书编号:皖234131566700、20214403080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
企业业绩: 1、宣城市宝城路与兴隆路交叉口东北角地块(暂定名)综合项目EPC 2.中国宣纸小镇国纸客厅(游客服务中心)及国纸水街1#楼、2#楼、3#楼 3.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生化楼、文理楼工程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企业奖项: 1.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生化楼、文理楼工程获得2024年云岭杯 2.外用制剂车间、消防水池及泵房工程施工获得2023年云岭杯 | |
其他:/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省观志实业有限公司(联合体:合肥市方正城建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旌德县版书乡南长岭15号、合肥市包河区祁门路与机场路交口吉瑞泰盛广场3-1301室 | |
投标报价:9005000元(设计费:180100元、施工费:8824900元) | |
工期:120日历天(其中设计20日历天、施工10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 | |
项目负责人:花敏(施工);席延辉(设计)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 | |
证书编号:皖1342022202303307、20236101633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 | |
企业业绩: 1.旌德县旌盛建筑固废加工与综合利用一体化项目 2.旌德县产业创新孵化园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孙村)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企业奖项: 1、旌德县人民医院感染病区建设项目获得2023年度黄山杯 | |
其他:/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 |
公示时间 | 2025年7月22日-2025年7月25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李工(招标人)、李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63-2908598(招标人)、0563-3013002(招标代理机构)。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3033682。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审情况一览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