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宣传部
项目名称:2025年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宣传部与温州新闻传媒中心(温州日报)媒体战略合作
标的名称:2025年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宣传部与温州新闻传媒中心(温州日报)媒体战略合作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000000
单位:年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详见附件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10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温州市新闻传媒中心是温州市委宣传部主管的市级新闻传媒单位,拥有“四报一网一刊一端”“五频率四频道”以及50多个新媒体账号等媒体平台,其中“温州日报”是中共温州市委机关报,承载着市委中心工作宣传报道重任,是浙南地区权威综合性日报和温州地区唯一的政经大报,以“主流、权威、实用、好看”为办报理念,发行覆盖面最广,报社拥有一支政治素养、专业素质高的采编队伍,其中正高职称人数18人,副高职称人数94人,能够权威引领正确的舆论导向。
近年来,瓯海区与温州市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旗下“温州日报”开展新闻宣传战略合作,宣传成效显著,极大地提高了瓯海的城市形象和知名度、美誉度。鉴于本次服务采购具有特殊性和平台针对性,同时鉴于提供宣传服务的主流新闻媒体具有唯一性和特殊性,故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对温州市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进行采购,符合本项目实施要求。
因此,根据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专家认为本项目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拟采购单一来源供应商为:温州市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温州市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公园路105号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9月09日至2025年09月16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宣传部
联 系 人:戴先生
联系电话:0577-88529826
传 真:/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行政管理中心1号楼十五楼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
联 系 人:李老师、王老师
监管部门电话:0577-85501561,0577-85501562
传 真:/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论证意见.pdf(2.9 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