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建盏园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南平市建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闽发改备[2025]H050321、闽发改备[2025]H050258、闽发改备[2025]H050320、闽发改备[2025]H050128、闽发改备[2025]H050318、闽发改备[2025]H050319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平市建阳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建设单位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南平市建阳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项目投资估算或投资概算金额3274780100元,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考亭村;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包括南平市建阳区中国建盏文化园建设项目、南平市建阳区“建窑遗风”农文旅融合振兴项目(一期)、南平市建阳区建窑遗风农文旅融合振兴项目(二期)、南平市建阳区考亭村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南平市建阳区考亭书院二期项目、南平市建阳区朱子文化国际交流中心项目。
(1)子项目一:南平市建阳区中国建盏文化园建设项目
项目总建筑面积37000平方米,建设中国建盏文化园,包括大师综合体(建盏培训中心、管理用房、建盏手工作坊),建盏公共服务中心(建盏工艺认证中心、茶盏联动体验中心、文化演绎中心),配套建设停车场、充电桩及相关配套设施。
(2)子项目二:南平市建阳区“建窑遗风”农文旅融合振兴项目(一期)
项目规划用地约35亩,涉及总建筑面积55900平方米,其中含大师工坊19500平方米、游客接待中心8400平方米、展览馆3000平方米、综合服务中心3200平方米、曜变VR体验馆5600平方米及商业、民宿配套用房16200平方米,流转葡萄园300亩进行提升改造,配套建设景观节点、道路、智能监控、停车场、充电桩及综合管网等附属设施。
(3)子项目三:南平市建阳区建窑遗风农文旅融合振兴项目(二期)
项目规划用地约150亩,涉及总建筑面积150380平方米,建设建盏特色民宿约45000平方米、乡村振兴创业中心及配套用房59140平方米、建盏观光艺术中心3000平方米及地下停车场43240平方米,配套农业园、室外活动广场、道路、管网等附属设施。
(4)子项目四:南平市建阳区考亭村乡村振兴建设项目
项目对考亭村进行乡村美化提升(含屋面修缮、立面改造、庭院美化、绿化景观工程、村民休闲公园、周边河流治理、道路修缮、照明提升、给排水、供电、监控、消防、通信、管线下地等基础设施),建设考亭古街区、民宿、葡萄园、停车场及充电桩及其他配套设施。
(5)子项目五:南平市建阳区考亭书院二期项目
项目占地约192亩,景观配套40亩,建筑面积81067平方米。项目涵盖三大主题区:朱子文化核心区、传统民俗文化体验区、服务配套区等。
①朱子文化核心区:朱子文化文献中心、朱子研究院(朱子博物馆)、国学教育体验中心、朱子图书馆、会展中心、临时展厅。建筑面积为40000平方米,在“规模化”上求突破,对标山东孔子研究院、孔子博物馆等大型场馆藏书体量,通过分期分步建设,按照一期纸质图书不少于5万册,二期纸质图书不少于30万册标准,不断丰富“朱子书房”藏书量,同时建造国学教育体验中心配套教、学、研一体化配套空间。
②传统民俗文化体验区:南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集聚区,建筑面积为40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地上面积31000平方米,包括专题展陈展厅8000平方米、文物藏品库房2000平方米、互动体验商业街区18000平方米、会议厅及办公管理房1500平方米,其他配套1067平方米。
③服务配套区:配套道路、供排水、供气、供暖、围墙等基础设施。停车场、宋式园林景观为40亩。同时配套智慧导览系统、数字文旅、虚拟朱子IP打造、游客交通、安全设施、标识标牌等其他配套公众服务设施,并开发设计精品研学路线和系列课程。
(6)子项目六:南平市建阳区朱子文化国际交流中心项目,
本项目占地39660平方米,全力打造朱子文化国际交流中心示范样板,促进朱子文化、建盏建本文化、非遗文化交流传承的创新发展。交流中心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包含朱子理学文化专题展厅、朱子生平事迹展厅等朱子文化遗产和建盏文化专题展厅,学术研讨、讲座交流区,国学文化体验互动区,并配备接待设施与展示大屏。配套建设16000平方米智慧停车场和水电、消防、安防等设施。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工程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中国建盏园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投融资及运营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任务。具体如下:
①勘察设计范围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设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及深化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安装工程、装修工程、道路修缮、河流治理、室外工程、夜景工程、景观工程等所有专业工程及专项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及所有专业工程的深化设计以及配合设计文件报批、评审等后续服务)和施工全过程设计服务,以及配合设计文件报批、评审等后续服务。应用BIM技术进行施工图设计,并在施工阶段将BIM技术由设计向深化设计延伸,实施BIM场景;
②施工范围和内容:施工范围和内容包含设计范围的全部内容的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红线范围内的建筑、结构、屋面、装修装饰工程、道路修缮、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人防工程、景观、环保、节能、室外总体及附属工程等;全专业BIM应用及指导,以及工程总承包所含的其它一切项目的施工、安装、调试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综合竣工验收及档案移交。以上施工范围的所有费用已计入建安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中,投标时应综合考虑;
充电桩工程需按照《福建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程》配建标准配置到位。
③采购范围:本工程所需全部材料、设备及设施的采购。
④投融资合作范围:投标人须根据招标人和招标文件要求为本项目提供建设资金支持;
⑤运营管理要求:按照合同约定为招标人提供运营管理任务。
⑥其他要求:a.中标人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分承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政府质监、消防、人防、环保、规划等部门竣工验收备案及归档材料。b.协助发包人办理规划、建设相关的所有审批、报建手续,以及市政配套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永久性用水、用电、电信、宽带、煤气、排水、排污等相关申请事宜。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4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2484837670元,计算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146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有)实施过程中应根据发包人要求的节点进度完成相应工作内容;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其中:①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勘察文件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的勘察标准和规范要求,勘察成果文件应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并审查合格。②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文件必须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及发包人要求,并能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③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质量必须达到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④采购质量标准:必须采购原产、正宗品牌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⑤运营维护要求的质量标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和③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中负责相关工程设计任务的成员须满足本条款中相应要求)
施工资质要求:(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中负责相关工程施工任务的成员须满足本条款中相应要求)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勘察资质要求(如有):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根据闽建办科〔2018〕16号规定,投标人应在福建省设立有相应的土工试验室;(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中负责相关工程勘察任务的成员须满足本条款中相应要求)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国家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在岗员工。项目负责人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不允许兼任其它岗位,且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4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应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5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如有)的资格要求
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工程勘察任务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6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5家;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或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
3.7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其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0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规定。
3.8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其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0项“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规定。
3.9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10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根据建办市【2024】52号、闽建许函〔2025〕20号、闽建许(2025)2号,投标的相应建筑企业资质被标注“资质异常”的企业,资格审查不合格,按废标处理。(2)被列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的企业或法人将被否决投标(根据闽建建〔2021〕2号解除“黑名单”管控措施的,不算作其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3)根据关于进一 步做好招投标领域强制要求中标企业在本地设立分(子)公司行为整治工作的通 知要求(闽建办筑函(2021)10 号),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 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4)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职责。
3.11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资格审查办法、评标及定标办法
4.1 资格审查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2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C类。
4.3 定标方法: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2-30 20: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6-01-10 23:59:59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9095/npztb/%EF%BC%89%E6%9C%AC%E9%A1%B9%E7%9B%AE%E5%85%AC%E5%91%8A%E9%A1%B5%E9%9D%A2%E4%B8%8B%E7%AB%AF%E2%80%9C%E6%88%91%E8%A6%81%E6%8A%95%E6%A0%87%E2%80%9D%E7%95%8C%E9%9D%A2%E8%BF%9B%E5%85%A5%E8%8E%B7%E5%8F%96%E6%9C%AC%E9%A1%B9%E7%9B%AE%E7%9A%84%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F%BC%8C%E6%97%A0%E4%B8%9A%E5%8A%A1%E7%B3%BB%E7%BB%9F%E4%B8%8B%E8%BD%BD%E8%AE%B0%E5%BD%95%E7%9A%84%E5%B0%86%E4%BC%9A%E5%BD%B1%E5%93%8D%E5%90%8E%E7%BB%AD%E6%8A%95%E6%A0%87%EF%BC%8C%E8%AF%B7%E5%90%84%E6%8A%95%E6%A0%87%E5%8D%95%E4%BD%8D%E6%B3%A8%E6%84%8F%E5%8F%8A%E6%97%B6%E4%B8%8B%E8%BD%BD%E7%9B%B8%E5%85%B3%E8%B5%84%E6%96%99%EF%BC%81%E8%8B%A5%E4%B8%BA%E8%81%94%E5%90%88%E4%BD%93%E6%8A%95%E6%A0%87%E7%9A%84%EF%BC%8C%E7%94%B1%E8%81%94%E5%90%88%E4%BD%93%E7%89%B5%E5%A4%B4%E4%BA%BA%E8%BF%9B%E8%A1%8C%E6%8A%A5%E5%90%8D%EF%BC%8C%E9%87%87%E5%8F%96%E6%97%A0%E8%AE%B0%E5%90%8D%E6%96%B9%E5%BC%8F%E5%85%8D%E8%B4%B9%E4%B8%8B%E8%BD%BD%E7%94%B5%E5%AD%90%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7%AD%89%E7%9B%B8%E5%85%B3%E8%B5%84%E6%96%99%E3%80%82%E6%9C%AC%E6%8B%9B%E6%A0%87%E9%A1%B9%E7%9B%AE%E7%94%B5%E5%AD%90%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4%BD%BF%E7%94%A8%E6%96%B0%E7%82%B9%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5%88%B6%E4%BD%9C%E8%BD%AF%E4%BB%B6(%E7%A6%8F%E5%BB%BA%E7%89%88)%E6%89%93%E5%BC%80%E3%80%82%E6%8A%95%E6%A0%87%E4%BA%BA%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5%90%8E%EF%BC%8C%E5%BA%94%E6%A3%80%E6%9F%A5%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7%9A%84%E5%90%88%E6%B3%95%E6%9C%89%E6%95%88%E6%80%A7%EF%BC%8C%E5%90%88%E6%B3%95%E6%9C%89%E6%95%88%E7%9A%84%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5%BA%94%E5%85%B7%E6%9C%89%E6%8B%9B%E6%A0%87%E4%BA%BA%E5%92%8C%E6%8B%9B%E6%A0%87%E4%BB%A3%E7%90%86%E6%9C%BA%E6%9E%84%E7%9A%84%E7%94%B5%E5%AD%90%E5%8D%B0%E7%AB%A0%EF%BC%9B%E6%8B%9B%E6%A0%87%E4%BA%BA%E6%B2%A1%E6%9C%89%E7%94%B5%E5%AD%90%E5%8D%B0%E7%AB%A0%E7%9A%84%EF%BC%8C%E9%A1%BB%E9%99%84%E6%8B%9B%E6%A0%87%E4%BA%BA%E5%AF%B9%E6%8B%9B%E6%A0%87%E4%BB%A3%E7%90%86%E6%9C%BA%E6%9E%84%E7%9A%84%E6%8E%88%E6%9D%83%E4%B9%A6%E3%80%82%3C/p%3E%3Ch3%3E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50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或银行电子保函形式或年度投标保证金或采用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02-02 08: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履约担保的要求
8.1 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8.2 履约担保形式: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8.3 履约担保期限: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ggzyfw.f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s://***:9095/npztb/%EF%BC%89%E4%B8%8A%E5%8F%91%E5%B8%83%E3%80%82%3C/p%3E%3Ch3%3E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平市建阳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
地 址:南平市建阳区考亭路48号考亭建盏文化创意园15-17幢101室 | 邮编:354200 |
电子邮箱:/ | |
电 话:0599-5829678 | 传真:/ |
联 系 人:叶先生 | |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福兴大道76号金强房屋公园16楼中国投资咨询 | 邮编:350011 |
电子邮箱:zgtzzxfujian@cicoc.cn | |
电 话:180 5908 9703 | 传真:/ |
联 系 人:高女士 | |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 |
网 址:https://***:9095/npztb/%3C/p%3E%3C/td%3E%3C/tr%3E%3Ctr%3E%3Ctd width="593" colspan="2"> 联系电话:0599-8317118 | |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南平市建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地 址:建阳区西桥西路1号 | |
联系电话:0599-5812908 | |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地 址:南平市武夷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大楼5层 | |
联系电话:0599-831727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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