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 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职工补充医疗保险项目 (项目编号:SRIBS-ZBTJ-329)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31日发布来源: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 项目概况 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职工补充医疗保险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建科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洪泽路三诚里26号楼北大资源阅城新文化中心708)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RIBS-ZBTJ-329 项目名称: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职工补充医疗保险项目 预算金额:914.0万元 最高限价:914.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保险期限为 12 个月。(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若无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作为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须提供其所属的法人组织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法人组织授权书扫描件。每个法人企业只能派遣1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B. 2025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提供 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 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二)供应商具备由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业务范围与本项目相关),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如为分公司,则必须同时持有总公司的有效授权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三)供应商若由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若由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公章)和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由分公司被授权人投标,则须提供法人组织授权书、被授权人分公司授权书和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01日到2025年08月07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建科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洪泽路三诚里26号楼北大资源阅城新文化中心708) 方式:本项目采取现场发售方式。供应商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详细开票信息至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取。(注:上述材料加盖企业鲜章) 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8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建科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洪泽路三诚里26号楼北大资源阅城新文化中心708室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此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南京路1号 联系方式:230229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上海建科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与洪泽路南路交口东南侧三诚里26-708 联系方式:133880167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明明 电 话:13388016760 上海建科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3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