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DTCG2026080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迪庆州消防救援支队本级2026-2027年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迪庆州消防救援支队本级2026-2027年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DTCG20260807)经采购人研究决定,现对招标文件内容进行更正:
- 招标文件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第二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4条:“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物资仓储库房、运营配送场所,具备可供使用的专业配送车辆(具备符合配送标准的配送车辆的至少2台,符合配送标准的冷链车的至少1台),须提供冻库、冷库的供应商实有资产证明材料(提供房产证或产权证明文件)。提供配送车辆行驶证(须为公司实有资产,提供购置票据和车辆落户手续)。”现更正为:“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物资仓储库房、运营配送场所,具备可供使用的专业配送车辆(具备符合配送标准的配送车辆的至少2台,符合配送标准的冷链车的至少1台),须提供冻库、冷库的供应商实有资产证明材料(提供购买发票或施工、购买合同协议或付款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提供配送车辆行驶证(须为公司实有资产,提供购置票据和车辆落户手续)。
2、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第三条服务要求第五点配送要求第(5)点:“投标人经营许可应具备食品销售、活禽销售、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熟食配送、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等经营许可项目和食品经营许可项目应当一致。还应具备实际管理相对独立的经营场所、仓储库房、食品安全检测设备和配送专用车辆等,其中仓储用的冷库、冻库不得为租赁场所,厨具设备、计量器材、仓储设施设备、冷(冻)藏设备、消毒设备、农残兽残检测等食品安全检测设备不得为租赁设备,配送的专用车辆不得为租赁车辆,应当为本公司实有资产。以上要求需提供购买发票或施工、购买合同协议或付款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及提供车辆购置票据和车辆落户手续等。确保实效保障措施完善,能够满足业主的配送需要。”
以上更正内容请各潜在投标人知悉,本项目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原开标时间顺延至2026年10月28日,请各潜在投标人按更正内容编制投标文件。
采 购 人:迪庆藏族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队
采购代理机构:迪庆迪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0日
更正日期:2026年10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迪庆藏族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云南省迪庆州香格里拉市建塘镇仁安路27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 173088776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迪庆迪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香格里拉市建塘镇江克路19号
联系方式:和永华、杨桂龙 188088777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永华、杨桂龙
电 话: 18808877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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