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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沈阳市第七人民医院)食堂场地出租及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公开招标 2026年0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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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互联网公开信息,如涉及信息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平台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处理!联系邮箱:cailifangshuke@163.com。

辽宁阳光采购平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组织方”)受沈阳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组织本项目公开招标活动。现对沈阳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沈阳市第七人民医院)食堂场地出租及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各位投标人参与并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N2026210100GKF00160

2.项目名称:沈阳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沈阳市第七人民医院)食堂场地出租及服务项目

3.场地租金:首年租金底价为人民币154900.00元,投标人以首年租金底价为基础向上进行报价,报价低于首年租金底价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1)以投标人首年租金报价为计算基础,第二年租金在首年租金报价基础上上涨3%,第三年租金在第二年租金基础上上涨3%。

(2)如果本项目以租金底价成交,首年(第一年)租金底价为154900.00元;第二年租金底价为159600.00元;第三年租金底价为164400.00元,三年租金合计为478900.00元。

4.标段(标包)划分:1个,选取1家投标人。

5.采购需求:沈阳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沈阳市第七人民医院)食堂服务及场地出租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将食堂场地租赁给有资质、有能力且能更好为医院职工、患者及家属提供食堂管理及相关服务的社会服务公司。具体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

6.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二年)。每一期合同到期后,若中标人满足各项履约条件、考核达到约定标准,双方可按照既定租金标准续签租赁合同;考核不达标的,招标人有权不予续签。

7.服务地点:沈阳市和平区荣生街18号。

8.租金缴纳方式:合同签订后30日内一次性向院方支付当年租金合同款。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信誉情况

(1)近三年内,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链接]”网站-信息公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2)近三年内,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链接]”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近三年内,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链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

注:需提供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3.履行合同能力承诺函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4.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注: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

6.食品经营许可证

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无安全事故承诺函

投标人近三年经营过程中无食品安全事故及安全生产事故等不良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8.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9.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响应的须提供)。

三、辽宁阳光采购平台操作须知

参加辽宁阳光采购平台发布的项目,请详细阅读招标文件及平台服务指南,如招标文件与平台服务指南要求不一致的,请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注: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登录辽宁阳光采购平台官网([链接])查阅本项目公告内容,点击【我要参加】按钮至“辽宁阳光招投标采购交易平台”([链接]),据实注册并完善相关信息进行登录操作。(请投标人保管好登录账户用户名、密码等关键信息。)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9月22日16:00至2026年9月30日16:00(北京时间)

方式:招标文件线上获取。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登录辽宁阳光招投标采购交易平台([链接])选择项目报名、下载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费。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需按标段在线分别交纳系统服务费200元/标段及代理咨询服务费300元/标段,交纳后不予退还。

注(1)投标人应当通过注册时绑定的对公银行账户,按照系统提示(参照平台端操作指引)将上述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生成的特定虚拟子账户,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请投标人注意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项目。

(2)交易过程中不同环节和款项可能产生多个虚拟子账号,投标人应仔细检查所汇款项对应特定的虚拟子账号,因多缴、错缴等情况带来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提交投标文件和开标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4日10:00(北京时间)

2.提交方式:

电子投标文件1份,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所提出的相关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投标文件,按要求签字和加盖投标人公章后彩色扫描成册,以压缩包加密文件(文件上传最大限制为500M)形式上传至辽宁阳光招投标采购交易平台([链接])-商机线索(检索参与项目)-工作环节-交易阶段。压缩包文件命名: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超过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未上传成功,视为放弃响应。未加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备份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现场递交密封的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与备份纸质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未按要求提交备份纸质投标文件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

备份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328号产权大厦5楼501室。

说明:本项目无需办理CA锁。

3.开标要求: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4日1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328号产权大厦5楼501室。

注: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备份纸质投标文件按时参加现场开标会议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密码。

六、投标保证金要求

1.投标保证金金额:9,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按系统提示进行交纳,保证金到账时间以系统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       

注:

(1)投标人应当通过注册时绑定的对公银行账户,按照系统提示(参照平台端操作指引)将上述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生成的特定虚拟子账户,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请投标人注意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保证金缴纳 ,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

(2)交易过程中不同环节和款项可能产生多个虚拟子账号,投标人应仔细检查所汇款项对应特定的虚拟子账号,因多缴、错缴等情况带来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辽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链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沈阳市)[链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链接])、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站([链接])上发布,其他网站媒介转载无效。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技术支持电话:报名等系统问题可咨询系统客户,客服电话:024-81663028。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荣生街18号。

联系方式:田科长、024-23855040

2.采购组织方:辽宁阳光采购平台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328号产权大厦

项目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024-81663078

电子邮件:zxq@[链接]

(电话未及时接听请发送电子邮件说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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