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3京台高速公路大刘郢枢纽至蚌埠互通段改扩建桥梁钢结构制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3京台高速公路大刘郢枢纽至蚌埠互通段改扩建工程已由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皖发改基础〔2023〕539号《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G3京台高速公路大刘郢枢纽至蚌埠互通段改扩建项目核准的批复》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安徽省交通运输厅以皖交路函〔2024〕405号《关于G3京台高速公路大刘郢枢纽至蚌埠互通段改扩建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批准。项目发包人为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安徽省交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G3京台高速公路大刘郢枢纽至蚌埠互通段改扩建桥梁钢结构制造工程施工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2025JFAGZ01557
2.2 招标类别:工程
2.3 项目名称:G3京台高速公路大刘郢枢纽至蚌埠互通段改扩建桥梁钢结构制造工程施工
2.4 项目地点:蚌埠市
2.5 建设单位: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6 项目概况:项目起自蚌埠市怀远县大刘郢枢纽北侧K878+435,接已建成的京台高速徐州至大刘郢段,沿既有高速公路改扩建,经蚌埠市淮上区、怀远县、禹会区,止于蚌埠互通北侧K901+079.747,接正在改扩建的京台高速蚌埠互通至路口枢纽段,全长22.644公里。全线改扩建大刘郢(枢纽)、蚌埠西、涂山怀远3处互通式立交,预留秦集互通式立交设置条件。
全线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改扩建,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度42米,单侧分离新建路基宽度20.75米。新建及拼宽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利用既有桥梁沿用原荷载标准,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执行。
2.7 项目概算:35000万元
2.8 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G3京台高速公路大刘郢枢纽至蚌埠互通段改扩建工程桥梁钢结构制造工程,包含全线桥梁钢结构的材料采购、加工制造、保管、运输、焊(栓)接以及LJLM-01标桥梁钢结构的安装,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钢结构的材料采购、验收、下料、焊(栓)接、预拼装、涂装、存放、运输,工地现场逐节焊(栓)接,以及焊缝的修补、钢结构补涂等;
(2)钢护栏的材料采购、制造、涂装、运输、安装等;
(3)LJLM-01标桥梁钢结构安装。
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主要工程量如下:
序号 | 标段号 | 结构形式 | 单位 | 数量 |
1 | JTDB-GJG01 | 钢箱梁制造及安装 | kg | 652587.32 |
2 | 钢箱梁制造(含梯道、抗震装置) | kg | 103883.43 | |
3 | 钢板组合梁制造 | kg | 7215655.87 | |
4 | 钢箱组合梁制造 | kg | 7174691.70 | |
5 | 钢箱系杆拱桥制造 | kg | 11334493.6 | |
6 | 钢护栏 | kg | 1013051.90 |
2.9 计划工期:总工期36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8月,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缺陷责任期2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业绩、财务、信誉、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等要求如下:
(1)资质最低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安全设施)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财务最低要求:
2022~2024年的年平均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2022~2024年年平均营业收入不少于5亿元人民币;专门为本项目提供的由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支行及以上)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3)业绩最低要求:
近5年(2020年1月至今,以交工验收或完工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的桥梁钢结构制造或制造安装业绩。
(4)信誉最低要求:①没有被交通运输部或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取消在安徽省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安徽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②没有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暂停证照、或吊销资质证书。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⑤没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⑥没有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⑦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⑧交通运输部或安徽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C级或D级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如在交通运输部或安徽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年度等级评价公布日期之后,被交通运输部或安徽省交通运输厅通报为C级或D级的投标人也不得参与本次投标。⑨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公路工程、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担任过1个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的桥梁钢结构制造或制造安装项目的项目经理;
项目总工须具备高级工程师(交通土建相关专业或钢结构相关专业),担任过1个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的桥梁钢结构制造或制造安装项目的项目总工。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同一标段。
3.3 本项目不接受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为C级、D级单位投标。
上述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按以下原则确定:
(1)有安徽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时,直接引用该等级;
(2)没有安徽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时,引用安徽省交通运输厅2023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
(3)没有安徽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度和2023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时,引用交通运输部最新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
(4)无上述信用评价等级的,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A级对待;若有不良信用记录,视其严重程度按B级及以下对待。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9日至2025年7月30日。
4.2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网上下载。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节假日休息)拨打400-0099-555。
4.3 招标文件价格: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费用。
4.4 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对项目现场进行充分考察。
5.2 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5.3 开标时间:2025年7月30日10时00分,开标地点为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2楼7号开标室。投标人参与远程在线开标并解密投标文件。
5.4 视为无效投标情形:
(1)投标文件未上传或逾期上传、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
(2)投标人参加远程在线开标,但解密投标文件不成功。
5.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相关条款要求编制和递交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7.联系方式:
7.1招标人:安徽省交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西藏路1666号滨湖时代广场C1号楼
联系人:陈工胡工
电话:0551-63738718
7.2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联系电话:0551-63629541
7.3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交控招标采购平台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10-86392341
7.4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66223830、0512-58188516
8.重要说明
8.1 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咨询电话:010-86392341。
8.2 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7、联系方式”的两个系统发布,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潜在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查阅。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8.3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安徽交控投标编制工具”制作生成并上传。咨询电话:010-86392341。
9. 保证金账户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76754545375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或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023701021001095993258997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2025年7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