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南宁市第一看守所在押人员监室卫生间改造项目设计服务
项目编号:62025070171640237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陈浩军0771-5661076报价起止时间:2025-07-01 17:56-2025-07-04 17:56
采购单位:南宁市公安局
供应商规模要求: 微型企业,小型企业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二、采购需求清单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意向品牌 |
南宁市第一看守所在押人员监室卫生间改造项目设计服务 | 核心参数要求:采购目录: 工程设计服务; 参数要求:无;次要参数要求: | 1项 | 131484.60 | - |
附件: 采购服务需求.docx
响应附件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必须上传,未上传视无效竞价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南宁市 兴宁区 三塘镇 南宁市昆仑大道163号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一、商务要求 | (一)合同签订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个日历天内。(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结算时止。(三)服务地点:南宁市第一看守所。(四)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合同款分期支付。第一期服务费:全部项目成果提交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80%:第二期服务费在项目总投资经审计部门结算核实完成后并收到乙方发票按实际支付比例15个工作日内支付。(五)交付方式:现场交付。(六)服务要求:1.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问题处理通知后在2小时内到达项目现场处理,一般故障处理时限不超过 4 小时;修复重大故障或方案调整不超出24小时,应向采购单位说明原因,并如实提供专业、合理的维修、更换、改造方案。2.严禁分包、转包设计服务,否则采购人有权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终止合同,并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七)报价要求:1.供应商必须就所投项目的全部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漏项报价的或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其报价将视为无效。(八)验收标准:1.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提交的服务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服务内容和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签收,符合招标文件服务要求的,给予签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2.采购人组织验收,成交供应商必须到场配合。3、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桂财采〔2015)22 号]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规定执行。(九)其他要求:1.成交供应商应遵守《国家保密法》,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其在提供服务期间获得的技术、商业机密,否则须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责任。2.供应商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国家及省市的相关规定为投入本项目人员统一缴纳社会保险和人员意外伤害等各种保险。(十)备注:本次招标不组织现场勘察,潜在供应商可自行预约前往。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
三、设计服务费 | 本项目建安费暂定投资总费用:2528550.12万元,卫生间改造总建筑面约积:1500平方米共340个厕所;项目给水管网改造总建筑面积约:23500.0平方米。设计服务费采购金额(上限)131484.6元, 最终设计服务费=设计服务费中标价×卫生间改造项目建安费结算金额/卫生间改造项目建安费中标价。 |
四、采购服务需求 | 1.卫生间改造采购需求 监舍区内所有卫生间翻新隔断改造、室外给水管网改造,卫生间原有砖砌水箱拆除,卫生间改造后需满足现行国家及公安部最新的规范要求. 2.给水系统采购需求 (1)监舍区内给水采取分区供水,供应商需自行了解舍区内原有给水管网及分区水箱,新分区的布置规划需与原有设备水箱位置结合. (2)供应商应提供项目设计后的全套蓝图(含建筑、室内装修、给排水、电气、结构等专业及工程预算书)。 2.采购商需提交的成果及提交时间 项目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需提交项目设计成果(含建筑、室内装修、给排水、电气、结构等专业施工图)提交给采购单位,采购单位确认设计成果后3天内提交工程预算书。 |
五、响应文件要求 | 1.报价文件应包含项目报价表(详附)、单位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文件、卫生间改造方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加盖公章)。 2.报价文件中,潜在供应商须提供意向卫生间改造方案(方案格式或规格根据过往供应方经验自定),供采购单位选用。 3.报价文件中,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25年度连续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 备注:请按以上要求提供相关报价材料(加盖公章),并扫描PDF文件上传,否则竞价无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