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 |||||||||||||||||||||||||||||
阜新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区供热管网提升改造项目(一期)EPC总承包已经由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备案。招标人为阜新经济开发区城建经营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阜新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区供热管网提升改造项目(一期)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阜新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区
2.工程规模:改造供热管网长度14.306千米,管径为DN125-DN600,管材选用高密度聚乙烯聚氨酯预制直埋保温管,道路恢复工程41655.17平方米;新建换热站6座,包括一座箱式换热站,5座土建换热站,土建换热站建筑面积共计530.6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工艺设备、管道、电气自控及设备基础等。 其中近期改造供热管网2.408公里,路面恢复面积7453.22平方米,新建换热站1座;后期实施改造供热管网11.898公里路面恢复面积 34201.95平方米,新建换热站5座。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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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含2家,1家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人为具备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的单位。在满足法律法规规定以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成员应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间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协议中须确认一家成员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活动,并对整个项目总负责。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 (3)联合体以牵头人的名义交纳投标保证金。 (4)组成联合体的各
4.其它要求: | |||||||||||||||||||||||||||||
四、投标 | |||||||||||||||||||||||||||||
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1日 14时00分
2.现场投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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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25年10月09日至2025年10月1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2.领取地点:请到阜新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TPBidder%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9%A2%86%E5%8F%96%E8%8F%9C%E5%8D%95%E9%A2%86%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3Cp%3E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0元每标段。 | |||||||||||||||||||||||||||||
六、其他说明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 |||||||||||||||||||||||||||||
八、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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