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第三中学教师工位采购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资金来源: 其他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HZB【NX2025021】号
项目名称:石嘴山市第三中学教师工位采购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45000.00
最高限价(如有):245000.00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石嘴山市第三中学教师工位采购提升项目 | 教师工位采购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及参数 | 245000.00 | ||
预算合计:245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20天内完成原家具拆除、新家具供货及安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项目。
(2)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小型、微型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参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为支持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金融基础设施的服务作用,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创新与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我区经济发展,经自治区财政厅与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共同研究,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2021〕10号),采购合同涉及融资贷款事宜的,供应商可咨询相关融资金融机构。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7)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类: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工程类: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注:(3)、(4)、(5)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 年 06 月 25 日至 2025 年 07 月 02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8:3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现场获取
方式:邮箱发送
售价:0 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 年 07 月 07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10 日)
地点: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递交
六、开启
时间:2025 年 07 月 07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现场获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平台上发布,有关的信息和变更,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2.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将报名材料(详见报名登记表中报名材料一栏)和报名登记表PDF扫描件发送到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gxczpt@163.com),进行登记报名并领取磋商文件。(注:本项目为线下纸质标,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所有报名均在线下进行,无须在惠泽招平台缴费报名,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咨询代理机构。)
3、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登记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文件一律不予接收。
投标企业报名前先将公司营业执照、联系人、电话以及项目名称发送邮件至邮箱并电话告知后获取投标企业备案登记表参与投标。
联系人:王工
电话:135-8165-0451
邮箱:gxczpt@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