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JC722508164 | 项目名称 | 钟屋工业区第47栋2025 |
起始日期 | 2025年08月18日 00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5年08月22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钟屋工业区第47栋 |
面积/数量 | 6286.0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
资产性质 | 厂房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60月(自2025年9月1日起至2030年8月31日止。(鉴于街道审批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具体的起租时间将以实际交付物业的时间为准。)) | 响应有效期 | 90个自然日 | ||||||||||||||||||||||||||||||||||||||||||||||||||||||||
免租期 | 无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10个自然日 | 招租底价 | 26元/平方米/月 | ||||||||||||||||||||||||||||||||||||||||||||||||||||||||
租金的递增 | 从合同签订后的第4年起,每个月每平方米租金单价在上年度基础上每年递增10%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
资产用途限定 | 厂房 | ||||||||||||||||||||||||||||||||||||||||||||||||||||||||||
履约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公告的全部内容以及宝安区当地的政策,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租赁物业查验、知悉并且了解租赁物业,如因房屋主体安全需要加固装修,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并同意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风险。 2.承租方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10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3. 租赁期间,承租方负责按时支付租赁物业的租金、水电费、管理费、工商税费等因使用租赁物业所产生的各项费用。承租方因行政机关政策规定或生产经营需要办理相关证件、审批、登记备案等手续及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4.租赁期间,承租方为租赁物业的消防、安全生产或经营的责任人,应严格按照政府职能部门规定的安全、消防、治安、环保、卫生等管理规定或标准使用租赁物业,并有义务保证租赁物业在使用中不存在任何安全隐患。租赁物业尚未通过消防验收,如承租方承租物业后需要进行装修、改造的,涉及租赁物业的相关消防验收均由承租方负责处理。 5.租赁期间,租赁物业及其附属设施、配套设备的一切维护维修修缮等均由承租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6.承租方中标后应与出租方签署《宝安区股份合作公司物业租赁合同》,出租方有权在签署前对租赁合同中不影响各方主要权利义务的内容作适当的调整。 7.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对租赁物业进行装修、加建、改建或改变原有建筑结构,承租方实施前述行为的一切费用及责任由其自行承担。 8.租赁期限届满,或合同以任何形式提前终止、解除的,除可拆除或搬离的设备设施外,依附于租赁物业的装修、附属设施、配套设备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擅自拆除,否则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照价赔偿。并且,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出租方对装修及其他投入费用进行任何补偿或赔偿。 9.租赁期间,非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将租赁物业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实施转租行为,应遵守如下内容: 9.1承租方不得实施虚增面积、违法加收水电和燃气费; 9.2转租不得改变物业原有用途; 9.3转租租期不得超过承租人租赁合同的剩余租期; 9.4次承租人不得再行转租。 9.5出租方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发生变更、解除或者终止的,因转租而签订的租赁合同应随之相应变更、解除或者终止。 如承租方或次承租人违反上述任一条款,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合同和因转租而签订的租赁合同,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及任何责任概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若因此造成出租方损失,承租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0.在租赁期间,如遇租赁物业被纳入城市更新或土地整备利益统筹并需实施拆迁,或被政府征用、收回拆除租赁物业的,出租方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方,租赁协议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承租方必须服从并配合政府相关单位的拆迁工作,双方另行协商补偿或赔偿事宜。 11.租金交纳方式:每月5日之前以银行转账方式向出租方指定收款账户交纳当月租金。 | ||||||||||||||||||||||||||||||||||||||||||||||||||||||||||
其他补充说明 | 一、物业概况 1、租赁物业位于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钟屋钟屋工业区第47栋,总租赁面积为6286平方米(最终以实际测算为准)。 2、权属状况:有权属说明。租赁用途:工业建筑-厂房。 3、业态要求:禁止经营”散、乱、污、危”企业,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4、抵押情况:租赁物业没有设置抵押。 二、投标及开标 (一)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二)登录/注册:首次登录的承租方须提前注册,有关要求可在登录界面点击【用户帮助】下载【统一用户中心用户注册(登录)手册】,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系统(https://***/ggzy/center/ (三)电子交易文件获取方式:“阳光租赁平台”是承租方获取电子交易文件的唯一合法渠道。 (四)“响应文件编制工具”及“CA平台”获取方式:在阳光租赁平台-服务指南-资料下载(https://***/page/guide/guide.html%EF%BC%89%E3%80%82%3Cp%3E (五)电子投标操作流程,电子投标文件编制以及系统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交易文件规定,以及阳光租赁平台-用户操作手册(下载网址:https://***/page/guide/guide.html%EF%BC%89%E3%80%82%3C/td%3E%3C/tr%3E%3C/table%3E%3C/div%3E%3Cdiv%3E%3Cp style="color: #333;">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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