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
晋州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中介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自行下载,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澄清和修改文件一经发出,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1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ZSQ20250032
项目名称:晋州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中介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采购环境影响评价机构4家;用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服务和排污许可填报技术评估服务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生效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2、供应商应提前完成“市场主体注册”。详见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24.239.186.7:8888/,进入“交易服务大厅”,点击“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或登录 http://110.249.147.67/G2/,点击“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 20210701”进行操作。“市场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1-89668589。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河北省CA证书互认平台:北京CA证书技术支持电话 0311-88033772;河北CA证书技术支持电话 400-707-3355转6)。下载路径: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24.239.186.7:8888)“业务指南”—“下载中心”3、供应商获取文件后,应先下载“【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2330 ”、“CA证书驱动安装程序下载说明”及“政府采购响应文件制作工具操作说明”,安装此工具后才可查看招标(采购)文件,编制、递交投标(响应)文件。 下载路径: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24.239.186.7:8888)“业务指南”—“下载中心”技术电话:0311-89868327。因市场主体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获取、递交文件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市场主体自行承担。4、开标时,供应商须用CA数字证书解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24日至2025年06月30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自行下载,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澄清和修改文件一经发出,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7月1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本项目在线开标,投标单位无需到开标现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评审专家统一从河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响应)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技术标文件不能出现涉及投标供应商名称及相关提示内容的任何信息;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实现评审过程“盲评”。2、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3、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1)采购人:晋州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联系人:李慧0311-84314831 (2)采购代理机构:河北瑞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刘丽巧0311-67901008 4、监督单位:晋州市财政局采购办电话:0311-843169505、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晋州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本级
地址:晋州市
联系方式:0311-843148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河北瑞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北二环西路71号星河御城11-1-401
联系方式:0311-679010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丽巧
电 话:0311-67901008
八、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