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对漯河市批而未用和闲置土地进行全面核查,逐宗查清批而未用和闲置土地的位置面积、规划用途等情况,逐宗分析批而未用和闲置土地的成因,并提出处置对策建议,提出批而未用和闲置土地的整治措施,盘活整治漯河市“批而未用和闲置土地”。(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5.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3服务要求:达到国家、行业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满足采购人需求 |
|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根据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不享受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3.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劳动合同和在本单位缴纳的2025年05月01日以来任意3个月(含)以上的社保证明或退休证明材料。 3.3.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中的格式,供应商在成交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a.近六个月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b.近六个月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后)。 3.4.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5年10月30日 至 2025年11月0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 3.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完成企业注册和CA 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后,持 CA 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下载磋商文件,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磋商文件的,投标无效。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5年11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供应商自行选择地点登录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远程不见面开标会。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网址为(https://ggzy.luohe.gov.cn/),投标人无需到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2.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应在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并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3.“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及“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专区的相关说明。 4.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5.代理费用的收取 收取方式:由中标单位支付,通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支付,不接受现金结算。 收取标准:代理服务费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规定,由中标单位一次性支付。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漯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地址:漯河淞江路中段616号 |
| 联系人:高女士 |
| 联系方式:18137256663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新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漯河市郾城区黄河路与崂山路交叉口西南角金色君苑7号楼11层南户 |
| 联系人:王女士 |
| 联系方式:0395-3333391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
| 联系方式:0395-33333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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