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县城市排水管网提升工程(小区I标段)施工监理
(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睢宁县城市排水管网提升工程已由睢经济发投 (2024 )125号文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措,项目法人为睢宁县水务局城建项目建设处,招标人为 睢宁县城市管理局,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皓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睢宁县城市排水管网提升工程(小区I标段)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睢宁县城区。
2.2 工程投资概算约为:约 1654.47 万元。
2.3项目总体建设内容:主要涉及9个小区排水管网及附属物的新建、改造和修复。包含瑞成名邸雨污水管网、恒华玺园雨污水管网、河畔春风雨污水管网、蔷薇园雨污水管网、棉麻公司宿舍雨污水管网、农机宿舍雨污水管网、华宁小区雨污水管网、电声大楼雨污水管网、沿河公寓及基督教堂雨污水管网。
2.4招标范围:睢宁县城市排水管网提升工程(小区I标段)施工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安全管理”以及其他方面工作)。
2.5本合同项目监理服务期限:施工工期 70 日历天,包含工程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监理。
2.6本工程监理招标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①住建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注册证书,必须在本企业注册。②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
(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选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暂不作要求,中标人在合同签订时按照江苏省住建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进行严格配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以注册专业为准)。注:所有监理人员必须在本企业注册。
3.2 拟选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 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总监理工程师无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超过5年的。
(3)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工程。
3.3投标申请人业绩:
投标申请人自2020年9月1日以来承担过总投资500万元(含)以上排水管网工程项目或总投资800万元(含)以上市政工程项目(附证明材料)监理工作;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为准,两者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3.4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保函、□信用承诺、□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 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2)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睢宁县支行;
账户号:93200501012839668300227;
开户名:睢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
转账至上述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3)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将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的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按照标段提交,即“一标段一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或担保保函)”。
银行保函要求如下: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的,银行保函的受益人必须是招标人。投标人开具的投标保函(保单)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保险保单要求如下:无
担保保函要求如下:无
(4)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电子交易系统内签章生成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并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的,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投标人在江苏省内参加的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以信用承诺方式 (出具信用承诺书) 进行投标担保的,如投标人未履行信用承诺,将会被招标人列为失信单位(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同时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将会被推送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当投标人已被记录失信行为,在下载标书或进行投标时,系统会依据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 管理系统共享信息给出相关提示“在 xxxx 项目中,贵单位已被招标人(招标代理)列为失信单位,暂时只能通过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如需解除限制,请联系招标人或相关代理单位!”
已列入失信单位的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 (出具信用承诺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5)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6) 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投标保函、投标保单、投标人信用承诺书的除外)。
5、招标文件获取
5.1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9 月24 日至2025年9 月 30日。
5.2本工程实行电子招投标,请投标申请人办理江苏CFCA证书或国信CA证书后于 2025年9 月30 日前登陆《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网址:http://***:7082//jsztk/
5.3凡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信息资料库资料审核合格后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 9月24 日至2025年9 月 30日,逾期将无法下载;
5.4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栏。
6、投标文件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0 月 21 日 09 时 30 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2 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6.2.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2.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8090/BidOpeningNew%EF%BC%89%E5%8F%82%E4%B8%8E%E5%BC%80%E6%A0%87%E3%80%82
6.2.3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8、评标标准和方法
8.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8.2 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8.3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8.4 分值构成:详见招标文件。
8.5 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EF%BC%89%E3%80%81%E5%BE%90%E5%B7%9E%E5%B8%82%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F%BC%88http://ggzy.zwb.xz.gov.cn/index.html%EF%BC%89%E4%B8%8A%E5%8F%91%E5%B8%83%E3%80%82
10、监督部门:睢宁县水务局
电话:0516-67031770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睢宁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青年路22号
联系人:王主任
电话:0516-8037802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皓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睢宁县亚琦商贸中心D19栋
联系人:王工
电话:19151870649
2025 年 9 月 2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