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15042026000160
二、项目名称:叙州区精神病医院保安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宜宾市叙州区金盾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 | 325,800.00元 | 93.33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宜宾市叙州区金盾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05040300 | C05040300 保安服务 | 叙州区精神病医院保安服务采购项目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年,从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场开展服务,服务期限从进场之日起算。在完全满足采购人工作需求,且服务内容不变、服务质量不变、成交金额不变、年度考核合格的情况下,本项目可续签下一年合同,最多续签两次。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方飞、李云杰、袁明惠(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以预算金额作为计算基础,按收费标准(100万元以下:1.5%)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0.8向成交供应商定额收取4190.00元。2.收款单位:四川国信恒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三角路支行,账 号:2314 5082 0910 0051 795。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419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监督部门:宜宾市叙州区财政局,监督、投诉受理部门电话:0831-6203328,地址:宜宾市叙州区柏溪街道城北新区康宁路区政务中心A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宾市叙州区精神病医院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滨江路62号
联系方式:0831-62301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国信恒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柏溪街道城北新区展鹏投资大厦2号楼5层5-4号
联系方式:0831-66815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左先生
电话:0831-6681518
四川国信恒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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