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招标项目“崇州市道明镇新华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提升建设项目”进行如下更正。
1、将“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3.2计划工期”:工期:完工期限为签订合同之日至2026年12月 (如由于招标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
更正为:
工期:330日历天 (如由于招标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
2、将“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0.4低于成本报价”: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修正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否决投标处理。
某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的量化评审方法:
对低于该项目(标段)投标最高限价相应价格85%并且低于所有(该项目或标段)合格投标人报价的评审价算术平均值90%的投标报价作为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评审对象。
更正为: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修正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否决投标处理。
某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的量化评审方法:
(1)对低于该项目(标段)投标最高限价相应价格85%或者低于所有(该项目或标段)合格投标人报价的评审价算术平均值90%的投标报价作为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评审对象。
3、将“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3)”: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终报价)×30分。
更正为: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经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30分。
4、将“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目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二、授权委托书
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四、投标保证金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六、施工组织设计
七、项目管理机构
八、资格审查资料
九、其他材料
更正为: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六、施工方案
七、人员配置
八、资格审查资料
九、其他材料
5、新增“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四、投标保证金”格式并将招标文件中“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相关序号修订。
6、其余内容不变,请以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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